特别声明
(2023)豫0103民初15752号诉讼案由事实就是消费欺诈!
我再次特别声明!《证据目录》里面的几项证据不是本案的诉讼案由,是证明本案三个码号不欠费的事实,
1.结婚证是证明两个原告是夫妻关系。
2.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21)豫0103、民初3508号判决书是证明13383715348不欠费。
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0
(2023)豫0103民初15752号诉讼案由事实就是消费欺诈!
我再次特别声明!《证据目录》里面的几项证据不是本案的诉讼案由,是证明本案三个码号不欠费的事实,
1.结婚证是证明两个原告是夫妻关系。
2.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21)豫0103、民初3508号判决书是证明13383715348不欠费。
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