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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评价有哪些机构需参评

2026-02-19 22:44阅读:
210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收单外包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外包机构应通过平台完整、准确填写自身备案信息及评价数据,备案信息包括:实缴注册资本、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年限和学历、机构成立时间和从事外包服务人员规模;评价数据包括:业务和财务状况数据,并上传相应资料。其中,业务数据仅需填写业务合作满180天(含)以上持牌机构的数据。评价数据应于32017:00前完成提交,平台评价功能关闭后,不能修改或补报。同时,依据《收单外包服务自律评价管理规范》(中支协发〔202564号)相关要求,明确参评外包机构需同时满足核心准入条件、无排除情形,具体范围如下,兼顾参评资格的硬性要求与排除限制,确保覆盖全面且界定清晰。

一、核心参评条件(需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参评机构需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方可参与2025年度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评价,所有条件均以评价相关通知及自律管理平台登记信息为准:
  1. 合作关系合规且真实:202511日至1231日期间,与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商业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统称持牌机构)存在真实有效的收单外包业务合作,合作关系以持牌机构在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唯一判定依据,未登记的合作关系不计入参评考量范围。
  2. 合作时长达标:2025年度内,与至少一家持牌机构的收单外包业务合作时间累计满6个月(即180天及以上),合作时长以平台登记的合作起止日期核算,不足180天的机构不具备参评资格。
  3. 备案状态正常:已完成中国支
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且备案状态持续正常,未出现备案被取消、暂停或异常登记等情况,严格落实先备案后展业备案正常方可参评的核心要求。

二、明确排除情形(存在任一情形,不得参评)

若外包机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将被直接排除在2025年度评价范围之外,不具备参评资格:
  1. 备案异常或未备案:未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完成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或已备案但被协会取消备案、备案信息处于异常状态,无法提供有效备案回执的机构。
  2. 历史评价不合格:2023年度、2024年度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评价结果为E级(或明确标注为不合格),连续两个年度评价不合格的机构,暂不允许参与本次评价,体现行业优胜劣汰的管理导向。
  3. 列入行业黑名单:已被录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黑名单信息

三、补充说明(明确参评相关特殊要求)

  1. 机构主体要求:参评机构需为经市场监管机构或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合法企业,接受持牌机构委托、承办收单非核心业务(如特约商户推荐、商户维护、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等),分支机构评分将按照一定权重纳入总公司评分,分支机构不单独参与评价,由总公司统一申报。
  2. 评价相关责任:持牌机构需及时更新合作外包机构信息,确认外包机构的参评范围,督促合作机构完成数据填报、材料提交等工作,若因持牌机构未履行督促责任导致外包机构未及时参评,相关责任由持牌机构承担。
  3. 未参评后果:未按要求参与2025年度评价的外包机构,将被直接判定为评价不合格;连续两年未参与评价的机构,可能被注销备案,进一步限制其后续收单外包业务开展。
综上,2025年度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评价的参评机构,核心是备案正常、合作合规且时长达标、无不良历史记录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参评范围的界定旨在筛选合规经营主体,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推动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发展。同时,建议各参评机构重视评价工作,并进行充分准备材料,按照提交材料。如有需要了解评分规则和需要评价服务的机构请联系老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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