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红楼梦》作者与曹雪芹经历不同
(1)曹雪芹的童年经历和贾宝玉不符。曹雪芹的父亲曹頫是雍正五年因罪被免职的,其家于雍正六年初被抄。此时的曹雪芹只有四岁多一点。而书中的贾家败落时,贾宝玉至少在十五岁以上。贾宝玉在十五岁之前,贾家还是相当富贵荣华的。而曹雪芹十几岁的时候,曹家早已败落,“富贵繁华”早已成了“秦淮旧梦”。也许,曹雪芹十几岁之前,温饱都是他所奢望之事了。再说,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如何能记住曹家当时那“繁华盛况”,而又把它写入《红楼梦》之中呢?
我们知道,《红楼梦》从第十八回后半部分起,到第五十三回止,写的全是贾宝玉十三岁这一年内的事情。而曹雪芹十三岁的时候,是乾隆初年,此时的曹家已经败落七、八年了。试想,一个没有在“富贵场中”、“温柔乡里”生活过的人,怎么会有如此切身之感而写出这样的一部书呢?持“曹雪芹著《红楼梦》”观点的学者们,为了弥补这个“先天缺欠”,便说曹雪芹写的是曹家“二次中兴”时的情景。他们说,贾家被抄之后,又有过“二次中兴”,这个说法似乎更说不通。因为隋赫德在奉旨抄了曹家以后,在给雍正皇帝的奏折中说:“曹頫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奴才荷蒙皇上浩荡天恩特加赏赉,宠荣已极。……曹頫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
由此可知,曹家被抄家以后,只是“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而已。据《刑部为知照曹頫获罪抄没缘由业经转行事致内务府移会》所载,当时拨给曹家的房屋也只有“京城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屋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邓遂夫先生在他的《曹頫被抄家的直接原因是骚扰驿站吗?》一文中写道:“应赔偿银子四百四十三两二钱,然而一败涂地的曹頫,竟连这些许之数,也无法偿清。直到雍正十三年获得‘宽免’时,其名下尚记着三百零二两二钱银子的欠款。说明他在被‘枷号催追’后的七八年期间,一共只凑出了一百四十一两银子的赔款,其窘迫无援之状,可见一斑”。试问,从雍政十三年至乾隆八年,在这八年时间之内,曹家就能变得如书中的贾家一样“富得流油”?因为,乾隆九
(1)曹雪芹的童年经历和贾宝玉不符。曹雪芹的父亲曹頫是雍正五年因罪被免职的,其家于雍正六年初被抄。此时的曹雪芹只有四岁多一点。而书中的贾家败落时,贾宝玉至少在十五岁以上。贾宝玉在十五岁之前,贾家还是相当富贵荣华的。而曹雪芹十几岁的时候,曹家早已败落,“富贵繁华”早已成了“秦淮旧梦”。也许,曹雪芹十几岁之前,温饱都是他所奢望之事了。再说,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如何能记住曹家当时那“繁华盛况”,而又把它写入《红楼梦》之中呢?
我们知道,《红楼梦》从第十八回后半部分起,到第五十三回止,写的全是贾宝玉十三岁这一年内的事情。而曹雪芹十三岁的时候,是乾隆初年,此时的曹家已经败落七、八年了。试想,一个没有在“富贵场中”、“温柔乡里”生活过的人,怎么会有如此切身之感而写出这样的一部书呢?持“曹雪芹著《红楼梦》”观点的学者们,为了弥补这个“先天缺欠”,便说曹雪芹写的是曹家“二次中兴”时的情景。他们说,贾家被抄之后,又有过“二次中兴”,这个说法似乎更说不通。因为隋赫德在奉旨抄了曹家以后,在给雍正皇帝的奏折中说:“曹頫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奴才荷蒙皇上浩荡天恩特加赏赉,宠荣已极。……曹頫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
由此可知,曹家被抄家以后,只是“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而已。据《刑部为知照曹頫获罪抄没缘由业经转行事致内务府移会》所载,当时拨给曹家的房屋也只有“京城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屋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邓遂夫先生在他的《曹頫被抄家的直接原因是骚扰驿站吗?》一文中写道:“应赔偿银子四百四十三两二钱,然而一败涂地的曹頫,竟连这些许之数,也无法偿清。直到雍正十三年获得‘宽免’时,其名下尚记着三百零二两二钱银子的欠款。说明他在被‘枷号催追’后的七八年期间,一共只凑出了一百四十一两银子的赔款,其窘迫无援之状,可见一斑”。试问,从雍政十三年至乾隆八年,在这八年时间之内,曹家就能变得如书中的贾家一样“富得流油”?因为,乾隆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