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描述:
2020年7月,某市某小区三期工程动迁,拆迁公司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元先生在该小区有一个面积300平米的商业用房。经评估,该商业用房的拆迁补偿总额合计为100万元。但由于该商业用房所处地段较好,而且目前盈利效果良好,保守估计该房市场价在300万元以上,元先生拒绝接受评估补偿,而要求原位置回迁,原房屋面积300平米一点也不能少,是多少补多少。拆迁人认为其要求过高,未与之达成协议。2020年8月10日,拆迁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某市建委递交了《裁决申请书》。8月21日,某市建委对元先生作出《行政裁决书》。(备注:该项目启动日期是2009年,拆迁许可证一直申请延期,因此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适用裁决程序。)
眼看拆迁既成事实,元先生心急如焚,决定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多方了解,元先生找到了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英淇律师与之沟通维权方法及相关事宜,元先生当场决定委托英淇律师帮其维权。
律师介入:
在接受委托后,英淇律师对案情进行梳理,决定起诉拆迁许可证与拆迁裁决书,并起草了行政起诉书。对拆迁许可证提出行政诉讼后,英淇律师对拆迁裁决诉讼申请了中止,打乱拆迁公司的节奏。之后2021年3月初,英淇律师分别以某市发改委、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市规划局为被告向某市人民法院递交了三份《行政起诉书》,诉请法院确认《关于建设某市某小区三期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的通知》《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法并予以撤销。
在拆迁许可诉讼中,英淇律师发现,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的材料中存在着申请书、项目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拆迁计划与拆迁方案等方面的问题,且没有进行听证与公告,存在程序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