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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8亿判处一年二个月

2022-05-27 16:33阅读: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三受某公司委托利用该该公司提供的P2P平台网络链接通过QQ群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并许以高额提成方式吸引投资人投资即在承诺给投资对象高额利息之外还将该P2P平台按月投资额约5%进行返还的绝大部分资金作为额外返利返还给投资对象。经司法审计,通过被告人张三进行投资的人数共计约2.8万人,投资数额逾1.88亿元,张三收到推广费约1500万元
审判机关认为被告人张三明知他人不具备融资许可资质的情况下
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资金规模达1.88亿元以上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观点定性张三不应被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证据体系严重不足不详述)。融资许可资质问题两家国企两家上市企业均是该平台企业股东基于该平台背景张三作为普通群众对其合法性已经尽到了最大的审慎义务同时也能够印证其主观不符合本罪投资人以及金额投资人未做区分投资金额未予以核实区分查封资金与本案关联性有待核实量刑单位犯罪从犯地位自首
案件结果法院判处张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律师说法:《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从而构成犯罪。主要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在生活中我们比较常见的就是承诺高额回报以此为诱饵吸纳老百姓的资金因此在此提醒广大读者朋友们警惕“高利息”看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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