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下文简称133号文)规定:员工持股总量比例上限为30%,单一激励对象比例上限为1%。持股员工范围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在股权流转方面,实施员工持股应设定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满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高于所持股份总数的25%。
在满足员工范围、持股比例、股权流转的要求下,设计院需要明确:哪些员工是核心员工?哪些员工是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要让具备核心技术与经营管理能力的员工价值得到认可,让员工持有股份的价值与员工在成熟人才市场中的专业价值匹配。
以中铁设计集团为例——其目前股权结构比例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占比70%,引入的非公资本股东占10%,骨干员工占20%。在确定持股对象时,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员工数量和人员构成等因素,确定持股员工控制在员工总数的30%以内。按照以岗定股的原则,将持股员工分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其他业务骨干3个层次,针对不同岗位设立持股资格条件,把3个层次的持股岗位细分为13档,依据档次确定持股系数。同时,建立了动态流转机制,做到进退有序,在持股员工整体持有企业20%的股份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持股员工的新增、退出、持股份额的变化进行明确规定:离开公司的人员不再持有份额,符合条件的新进人才和骨干员工可以获得份额,员工岗位调整所持份额随之调整,防止股权固化僵化从而影响激励效果。
此外,中南建筑设计院也通过股权流转机制激发了员工的内生动力——2009年,中南建筑设计院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由省国资委出资持股74%,中南院184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者和核心技术骨干以现金出资形式持股26%。2017年,为留住比例高达60%的青年员工,中高管退出设计院股份,转持集团股份,腾出的股份向青年员工倾斜。让出收益相对更稳定的设计院股权可以激发青年员工的创新创业激情,为集团长远发展奠定更牢固的人才基石。
在满足员工范围、持股比例、股权流转的要求下,设计院需要明确:哪些员工是核心员工?哪些员工是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要让具备核心技术与经营管理能力的员工价值得到认可,让员工持有股份的价值与员工在成熟人才市场中的专业价值匹配。
以中铁设计集团为例——其目前股权结构比例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占比70%,引入的非公资本股东占10%,骨干员工占20%。在确定持股对象时,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员工数量和人员构成等因素,确定持股员工控制在员工总数的30%以内。按照以岗定股的原则,将持股员工分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其他业务骨干3个层次,针对不同岗位设立持股资格条件,把3个层次的持股岗位细分为13档,依据档次确定持股系数。同时,建立了动态流转机制,做到进退有序,在持股员工整体持有企业20%的股份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持股员工的新增、退出、持股份额的变化进行明确规定:离开公司的人员不再持有份额,符合条件的新进人才和骨干员工可以获得份额,员工岗位调整所持份额随之调整,防止股权固化僵化从而影响激励效果。
此外,中南建筑设计院也通过股权流转机制激发了员工的内生动力——2009年,中南建筑设计院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由省国资委出资持股74%,中南院184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者和核心技术骨干以现金出资形式持股26%。2017年,为留住比例高达60%的青年员工,中高管退出设计院股份,转持集团股份,腾出的股份向青年员工倾斜。让出收益相对更稳定的设计院股权可以激发青年员工的创新创业激情,为集团长远发展奠定更牢固的人才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