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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披露:一政法干部主动加入“黑社会”获利6000余万,获刑4年多

2025-02-14 00:01阅读:
向被打击的势力效劳,就是一种恶劣的叛变行为,应该按照刘连昆案的前例处理。 江西九江市政法系统原副处级干部魏凌,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拉拢、腐蚀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以严茂华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其中就包括时任九江市公安局局长叶国兵······叶国兵带着魏凌出席各种饭局酒局,介绍领导干部和民警给他认识,为黑恶势力团伙的采砂等业务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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