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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

2018-06-14 10:32阅读:

济宁市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济宁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名师工作室建设有序、有效地开展,不断提升名师工作室建设水准,促进工作室成员专业成长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标
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指导该项工作步入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通过自查自评,总结经验与特色,诊断问题与不足,努力改进工作。主管部门通过定期考核,全面了解各名师工作室建设的基本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提升建设水平的措施,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管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
二、管理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导向性是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的首要原则。重在关注教师成长,引领教学改革方向,整合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激发教研动力与活力,充分发挥名师的龙头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努力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是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的核心要求。重在考查名师工作室成员的履职情况。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努力实现考核内容的科学化、信息采集的科学化和结果运用的科学化。要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网络评估与实地考察相结合,避免主观随意性。
(三)可操作性原则
可操作性是管理顺利实施的重要保
证。考核内容要具体,考核标准要明确,考核程序要清楚,考核方式要可行,考核结果要可用。同时要在管理考核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实际修订完善考核办法,使其更加求真务实,更加科学有效。
(四)激励性原则
激励性是名师工作室管理的根本目的。考核管理是一项发展性评价,目的在于激活自我发展动力和潜能,促使名师工作室建立起一套自我诊断、自我反馈、主动发展、形成特色的动态管理机制,达到由被动接受考核转变为自主管理,实现名师工作室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管理内容
管理的重点内容包括:关注成长、常规工作、履职情况。
(一)关注成长
1.制定“名师工作室”成员成长计划。根据本工作室三年规划目标和自身的发展潜能,制定适合自己发展需要的成长计划,具体细化承担教师培训任务或接受培训、举行公开课、论文发表、专业书籍和论文阅读、撰写读书心得、教学随笔、参与课题研究等指标内容。
2.建立个人专业成长档案。重在记录个人专业成长的过程,重视个人成长资料的积累,及时收录个人参观考察、学习培训内容、开课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资料、教育资源开发和课题研究成果以及荣誉、著述、阶段性自我评价、领导同事评价等,包括文字资料和音像资料。
(二)常规工作
工作室导师:
1.主持“名师工作室”全面工作,制定“名师工作室”的三年工作规划、学年度计划、自身专业发展计划。
2.负责济宁网络教研平台上的“名师工作室”工作与管理,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名师工作室”的活动安排。
3.定期举行工作例会,至少每月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专题会议。并由专门教师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包括活动时间、主题、内容要点、过程及形成的意见等。
4.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对成员工作的年度考核。
5.抓好“名师工作室”各项档案建设。
工作室成员:
1.按时参加“名师工作室”工作例会,并根据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2.每月至少两次上网参加所在“名师工作室”的网络教研活动。
3.积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听课评课和教学调研。
4.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读书交流活动,学习消化先进教育教学理念,研讨教学现状及实际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室成员的自身优势开展教学研究,撰写教学案例、心得或者论文。
5.参加济宁教研网络平台的教研活动,了解各地教学研究最新动态,探讨教学对策,搜集相关信息资料,在网络平台展示相应的研究成果。
(三)履职情况
1.每学期阅读一本教育专著,订阅12本教育教学杂志,并书写读书随笔,其内容包括内容摘要、学习心得、个人反思,并上传至“名师工作室”网络平台。
2.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成员应坚持每学期在全县执教12节教学研究课或观摩课。
3.积极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成员每学年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不少于1篇论文,每学期向本工作室网页发布不少于5篇教学文稿。
4.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周写教学反思不少于1000字(含教学笔记、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等),每学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设计、教育案例、教育故事等不少于5则。
5.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成员每学期对承担的课题研究进行一次阶段性成果汇报,并提交电子和书面文档。
6.开发整合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系统地建立起教育教学资源库,建立自己的特色网站或专题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各工作室网站的点击量、文稿质量及呈现效果将成为评估工作室的指标之一。
四、评估考核
名师工作室按三年一个建设周期。对工作室的评估考核分年度评估考核和周期评估考核两种,每年度进行一次。
1.工作室自评。各工作室依据管理办法先行自评,填报信息,自评结果报县市区教研部门。
2.县级复评。各县市区师训部门和教研部门协同负责对辖区内工作室的复评,复评结果报市教研部门。
3.市级审查。市师训部门和教研部门协同负责对县市区的复评情况进行抽样评估,确定考核结果。
五、评估考核方法
实地考核通过以下多种方法采集信息:1.听取汇报;2.查阅资料;3.实地查看;4.课堂观察;5.问卷调查;6.座谈走访。
网络评估采用定期评估和日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工作室网络平台实施远程监控。
六、评估考核结果运用
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1.对在评估考核中取得优秀的工作室和成员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评选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可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或专业荣誉称号,优先推荐为高一级层次培养对象。
2.对组织运行不力、考核结果不理想的工作室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则摘牌处理。对不合格成员,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并不得参加下轮的申报,不得参加各种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
3.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和成员须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同时按规定程序增设新的工作室,吸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4.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须为其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办公用品。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要加强对本校成员的支持和管理。
5.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各部门、学校须建立保障机制,促使名师工作室工作目标的完成。



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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