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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假农药再坑农害农了

2024-04-20 09:08阅读:
别让假农药再坑农害农了
农药是关系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农业投入品为预防病虫害的侵袭,保障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作物产量,农民在耕作时自然需要使用农药。但是,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不法商贩贩卖假农药坑农害农的事例屡见不鲜。河南太康县高朗乡一农民承包的60多亩小麦因打了假农药致颗粒无收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农户李种植的93亩水稻因使用了问题农药,亩产1200降至200斤,损失惨重山东青岛平度市一位土豆种植大户因使用假农药造成460余亩土豆几乎绝产,直接经济损失大约高达500万元左右。
假农药指的是以别的物质冒充农药,产品中经检测根本不含有农药的有效成分。假劣农药直接导致减产或绝收使用假劣农药防治效果差,易造成农作物药害,导致农作物减产或绝收,影响下茬作物生长因使用假劣农药造成的农作物农药残留超标,导致采收后的农产品品质下降,甚至造成农产品质量不安全,影响农民收人使用假劣农药易引起使用人员中毒或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的人畜中毒,出现如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现象。
我国对农药生产有严格的规定。近年来,相关部门也一直在严打假农药,涉案金额1.2亿元的四川苍溪县经营假农药案,涉案金额1700万元的浙江遂昌县经营劣质农药案,涉案金额1900余万元的海南乐东制售假劣农药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的福建莆田市经营假农药案等等,但假农药依然猖獗主要在于农药产品庞大的市场需求,打假取证困难,打假成本也高。与之相反的是,制假售假的成本及风险较低,相关定罪标准极为严格,这也导致相关流程较为繁琐,同时在违法者中容易滋生“罚小钱,赚大钱”的心理。加之我们的农民兄弟购买时专找便宜的,又只看日期,让不法人员钻了空子。假农药不仅坑害了农民,而且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挤垮正规农药生产厂家。
我国《刑法》规定,生产假农药,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可见,制售假农药是一种严重危害农民切身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于法不容,害人害己。
眼下,农村春耕进入关键期,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正在开展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这个时候无良商家当然不会顶风作案。而一旦行动结束,他们就会卷土而来。这就要求执法部门时常开展“回头看”,形成长效机制,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并挖出背后黑作坊 ”生产经营链条让其无所遁形。这里也提醒农民朋友们,在购买农药时,一定要擦亮双眼,认准有合格资质的农资店不要贪图便宜和选择“三无”产品,不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共同净化农药市场环境唯有如此,才能促进农药行业可持续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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