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禁止二婚办酒是权力的滥用

2026-03-15 14:57阅读:
禁止二婚办酒是权力的滥用
据《新京报》:为遏制滥办酒席之风,近日,贵州六盘水市盘州市淤泥乡罗多村村委会发布红白喜事倡议:双方均为组合家庭(二婚)不允许办酒、不准发邀请,且红白喜事一律不准发烟。若有违背,红白喜事全寨将不允许帮忙。
贵州淤泥乡罗多村村委会禁止二婚夫妻办酒,并以违者“全寨不帮忙”等施压的规定,虽然初衷是遏制滥办酒席、减轻人情负担,但将二婚与初婚区别对待,传递出二婚群体低人一等的社会信号,隐含对再婚群体的价值贬低,违背“婚姻平等”宪法精神,无疑是在剥夺别人追求幸福的权利,明显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权利。
禁止二婚办酒,本质不是移风易俗,而是典型的权力越界行为。其根本症结在于:用行政命令替代法治思维,以“管住”代替“引导”,将复杂的社会习俗问题简化为生硬的禁令。类似规定已在贵州多次上演,从2016年凤冈县红头文件、2017年凯里市试行办法,到2018年天柱县指导意见,再到2023年晴隆县征求意见稿及本次六盘水盘州淤泥乡倡议,明确“双方均为再婚者不准操办酒席”,违者面临礼金没收、全村不帮忙甚至停业整顿等处罚。表面看,这是为刹住农村滥办酒席、借婚敛财之风;深层看,却是基层治理中“以行政意志替代民事自治、以一刀切代替精细化引导”的典型症候,普遍突破法治底线,折射出基层治理中法治思维的明显缺位。
“法无禁止皆可为”,我国《民法典》《婚姻法》均未限制再婚仪式形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村委会仅为自治组织,其《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无权设定行政处罚或剥夺公民民事权利。既如此,那么二婚办酒席属于民俗范畴。再婚,作为婚姻的一种形式,同样有权利享受婚礼
的喜悦,他们的婚姻同样值得庆祝,社会自然应该给予他们同样的尊重和平等的待遇。从某种角度看,若连人生喜事的庆贺自由都要被公权力审批,那“文明新风”的底色,恐怕早已被威权逻辑悄然侵蚀。
农业农村部曾明确指出:“一些村规民约伤害了群众感情”,强调治理须尊重群众意愿与法治底线。事实上,过多过滥的酒席,污染了淳朴文明的良俗,民众也期待政府出手刹风治乱,但这并不代表着政府能够滥用权力“一刀切”。所以,在遏制民间红白事大操大办上,政府应扮演指导、帮助的角色,而不应强硬规定。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