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时代,应用程序滥用甚至强制人脸识别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微信和QQ等应用程序的个人信息清单中没有人脸识别,似乎遵守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条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但是,微信和QQ常常虚构一系列原因(骚扰/虚假营销/欺诈等违规行为)而封号或限制帐号功能,帐号解封则要求用户必须设置人脸识别。比如本人微信新号,从未受到一次用户投诉举报,从未发过一条广告,从未参加一次群聊,朋友圈发的内容与老号一样,老号朋友圈未限制,新号被无故限制了朋友圈和群聊,我猜真正原因是老号开通了微信支付,上传了身份证照片,新号未开通,微信这种限制帐号功能的目标实为敲诈勒索用户敏感个人信息!平台本身虚假营销,贼喊捉贼。这是以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用户个人敏感信息,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条的规定。由于不设置人脸识别,就不给解封,不能登陆查看并使用帐号基本功能,相当于网络运营商拒绝向用户提供基本服务功能,又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谓的客服复审,好像也是事先设置的套路,不进行人脸识别,需要上传用户手持身份证照片,又是在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按照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未开通支付功能的微信和QQ帐号的必要个人信息只是用户手机号,为何腾讯要非法收集用户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持身份证照片?即使开通支付功能的支付账户,根据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也没有规定必须上传用户手持身份证照片。支付宝手机版的登陆界面,“刷脸登陆”四个字特别碍眼,短信或密码等其它登陆方式隐藏在屏幕底部不显眼的“更多选项”四个小字中,乍看只有刷脸登陆方式,若用户手滑,也会不经意间进入人脸识别渠道,分明有误导用户设置人脸识别的嫌疑。探探是婚恋相亲类APP,必要个人信息包括:用户手机号和婚恋相亲人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但我使用探探不到1个月,其登陆界面变成强制人脸识别弹窗,要么操作人脸识别,要么从主屏幕键退出,太疯狂了。卸载后下载新版APP,探探流氓本性不改,选择匹配对象时就会跳到人脸识别环节,拒绝人脸识别,只能查看动态,或停在个人主页,接受会话,只可与个别人简单互动。银行类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