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操作规程

2024-01-14 08:15阅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事关农村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要有一配套规章制度予以保证。从各地的实践情况来看,其基本操作程序如下:
一是成立界定工作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以村两委会成员、党员代表、社员代表以及熟悉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历史且群众认可的老同志等为成员,具体负责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界定工作。
二是发布公告。由界定工作小组发布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登记公告,明确登记对象、登记基准日、登记时间、登记方式等内容。界定工作小组借助明白纸、宣传页、大屏幕和入户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成员资格界定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法律、法规、政策的基本规定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方案的基本内容,动员群众积极配合、广泛参与成员资格界定工作。
三是信息登记。界定工作小组指导农民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摸底登记表,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户籍变动情况(迁入迁出日期、原因)、家庭成员情况、土地承包情况等内容。
四是摸底调查。界定工作小组广泛搜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人员的户籍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信息,收集整理村民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真实性审查,对照成员资格界定标准,对本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
五是方案制定。界定工作小组在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沿革、成员变化和本村现状人口进行全面调查并掌握基本情况与相关人员基本诉求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针对不同类型人员,研究制定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上级机关备案。
六是初步界定。界定工作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基础信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方案,对符合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初步界定,形成初步界定成员名单。
七是公示修正。界定工作小组对初步界定成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初步界定成员名单有异议的,相关人员应该以书面形式向界定工作小组提出意见。
对于相关人员提出的意见,界定工作小组应当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做出修改或不修改初步界定成员名单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反馈处理意见。经过修改的初步界定成员名单应当再次进行公示,每次公示不少于5天。初步界定成员名单须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认定结果。
八是民主表决。对于界定过程中出现的少数特殊情况,经界定工作小组处理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仍有异议的,由社员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表决。
九是备案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单报上级机关审核。当地职能部门应当指导辖区集体经济组织做好成员资格界定工作,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监督。
十是结果公布。成员资格界定结果以村党组织、村委会和界定工作小组名义在公示栏进行终榜公布。界定工作小组应当全面收集成员资格界定过程中的会议记录、实施方案、公示材料、成员名册和相关证明材料等重要资料,整理成册后上报上级机关存档备查。
以上十个程序之中,特别是确定的三榜定案以及上级部门审核,可以为弱势群体起到补救作用,避免出现“多数人暴政”现象,消除“一议而终”产生偏差失误,也改变了以往“双过半”同意即生效的做法,将赞成率必须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使认定结果真正到群众认可。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