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作为美的维度:为美学奠基(四)
2023-09-05 10:15阅读:
感性作为美的维度:为美学奠基(四)
四.美感与情感
审美或美感被普遍地称作“情感”,人们常说审美属于情感的领域,这是相当奇怪的。对于精神形态或领域的划分上,人们通常区分为三个方面——知、情、意,“情”指的就是美的领域。偶尔也有更细致的划分
,分为一般意义上的情感和审美情感。美感和情感都属于“感”,两者十分相似,这或许是人们把美感归属于情感的原因。但两者实质上却是不同种类的“感”,因而有必要把美感从情感中划分出来。
作为“感”,它们都是主观的心灵状态,都因感而生,都与某种对象的作用有关。情感的产生是因某事、某物为人所感而起,这些事物本身并不具有情感的性质,情感如同美感一样,只关乎主体的感受。在“感”这一特征上它们是相通的。
那么情感是否可以归类于美感名下呢?不能。传统上把情感分为七种:喜、怒、哀、乐、爱、恶、欲。现代心理学则划分得更细:激动、惊奇、兴奋、快乐、愉快、喜欢、高兴、安逸、满足、悠闲、满意、轻松、宁静,以上属于正面的情感;负面情感则有:惊恐、紧张、愤怒、害怕、苦恼、失望、伤心、忧郁、沮丧、厌烦、颓丧、疲乏等。正面的情感令人愉悦,负面情感则令人不快。令人愉悦的情感在具有愉悦“感”这一点上与美感相交叉,似乎可以划归到审美范畴,但从其根本性质上看却不可以。
情感活动是一种意志活动,情感的发动多有功利性的原因,是因善恶的判断而导致。比如喜悦是由于实现了某种目的,达到了某种预期,痛苦则是因失去或遇阻而生;失去有价值的东西会感到悲哀,目的受阻会让人愤怒或沮丧。情感上的愉快与审美中的愉悦也具有不一样的性质,前者是因得到而出现,后者则无所谓得到与失去。
情感是对于其所关联事物的一种功利性的判断,这种判断的得出是根据关联事物与我的利害关系确定的,情感是对关联事物的一种态度。与认识活动不同的是,情感是情绪的波动,依据意志实现的状况而产生,而不是像理性的思维活动那样,按照真理性的判断而进行。
在美感发生时并无喜、怒、哀、乐、怕、惧等情感相伴随,主体感受到的只是愉悦与不愉悦。美的东西让人愉悦,丑的东西让人产生不愉悦的感觉,在这个过程中并无情绪的波动,而只是感到美与不美。花朵所引起的美感并不是某种情感,人的情感并无起伏,而只是愉悦。这种愉悦难以被归类到任何一种情感之中,或者说,用任何一种情感来描述这种愉悦都不恰当,都有违于美的本性。
崇高是审美范畴中与优美并列的另一个范畴,看起来与情感中的负面部分有相关性,特别是惧怕、恐惧等似乎有关联。面对崇高的对象时,主体开始产生的往往是畏,继而是惊奇、惊异以至于敬畏。敬畏既不是否定(负面的情感却是否定性的),也不是害怕和恐惧,它是一种主体面对超人的力量时发生在内心世界的感叹,这时感受到的是主体自身的渺小和对象的伟大、超越和无限,在这两者的巨大张力中敬畏感油然而生。这样的“感”属于审美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