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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虐待动物”面前我们无能为力?

2010-08-06 16:47阅读:
又看到一则帖子,大概就是:今天在延中绿地里,有人发现一只不幸的小猫,它被人用锐器剜破了双眼,奄奄一息。好心的市民白女士把小猫送到宠物诊所治疗,小猫顽强地活了下来。猫的眼珠已被人剜破,只剩下两个深深的血窟窿,眼眶周边还化脓了,血肉模糊的样子惨不忍睹。

在“虐待动物”面前我们无能为力?
让我想起几年前,一位变态的女子用高跟鞋踩死一只小花猫的事,更是惨不忍睹。类似这样的虐待小动物的事也常有耳闻,我们无法得知施暴者的心理有多少的仇恨,或者其变态的真实用意,但不管如何也不能发泄到无故的小动物们身上,动物纵然会死或被宰杀而食,用残忍的折磨的方式,我想不是人类所为,至少不是正常的人所为和愿意接受的,何况还是针对有灵性的生命体。
英国的宠物被养得太肥了,主人就可能犯上动物保护法,听来也许会成笑谈,其实这是英国针对虐杀动物进行惩处的法律,已经很是细化的了。虐待、伤害动物的行为,在任何一种文化背景的文明社会里,都是应当予以谴责的,做为家养宠物的动物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做为高级动物的人类,应该珍爱自然界的一切生命、远离针对人类乃至动物的暴力,但现实中这样的行为一直存在着,因为人性是复杂的。
爱护小动物需要从孩童时就要教育的,而且要不断的强化教育,一个人对待动物的态度折射出他对待周围人和事的态度。一个善待动物的人,应该是一个心理比较健康的人,是一个拥
有温暖情感的人。
因为对动物残忍的人,对人也会变得残忍。
一个17岁的贵州少年参与实施抢劫、杀人作案6起,杀死9人。并不是个案,肯定的是他不是第一个,就怕也不是最后一个...
关于爱心的教育从家长到学校,我们没有停止过;专家学者的建议及教育方法,遍布在德育课堂。但并不能阻止和杜绝“虐待”的行为,在“虐待”面前,所有的道德谴责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真的希望我国能尽快的颁布《动物保护法》,让法律法规给动物们撑起保护伞吧。
也真心的希望我们有孩子的父母们,从小好好地灌输给孩子爱护小动物的思想吧,爱心从能爱护小动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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