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判例:在房屋已灭失无法评估的情况下,可参考相关房地产行业协会发布涉案片区房屋均价确定补偿赔
2026-04-08 08:49阅读:
李长明,北京资深律师,专注行政诉讼案件,手机13910101478。
裁判要点
在涉案房屋已被拆除且双方提交的评估报告均无法全部采纳的情形下,原审法院参考相关房地产行业协会发布涉案片区房屋均价,结合双方认可的被拆除房屋面积,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生活常识等酌情确定对刘某甲等三人的补偿赔偿数额,并无不当。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赔 偿 裁 定 书
(2025)最高法行赔申53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某甲,男,1953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临汾市。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某乙,女,1953年6月13日出生,汉族,住山西
在涉案房屋已被拆除且双方提交的评估报告均无法全部采纳的情形下,原审法院参考相关房地产行业协会发布涉案片区房屋均价,结合双方认可的被拆除房屋面积,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生活常识等酌情确定对刘某甲等三人的补偿赔偿数额,并无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赔 偿 裁 定 书
(2025)最高法行赔申53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某甲,男,1953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临汾市。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某乙,女,1953年6月13日出生,汉族,住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