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如何定义低风险授信业务?【张一冰】

2009-06-13 11:38阅读:
“交纳100%保证金作为付款保证、本行存单足额质押、本行承销的国债足额质押、足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称为低风险授信业务。有商业银行这样描述低风险授信业务的范围。

近期看到有人拟把低风险授信业务定义为:“低风险授信业务,是指客户在本行的授信风险转移到本行认可的第三方金融机构,或者客户提供足额现金或以现金等价物质押担保,本行原则上不直接承担客户信用风险敞口的授信业务。”

我也给低风险授信业务做了定义:当借款人丧失还款意愿时,授信银行可以通过非诉讼手段、足额收回本息,这种授信业务为低风险业务。现在办理的低风险授信业务都符合这个定义。

授信业务风险的衡量,主要表现在授信的收回。区分点有三个:是否能全额收回?收回时是否要通过诉讼?授信需求是否是实质性的?

现行的敞口授信业务是无法保证全额收回的。借款人、保证人都有可能丧失还款能力、保证能力,抵质押物变现损失过大,也可能导贷款本息损失。全额保证金、本行存单、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授信业务从理论上讲,是能够全额收回本息的。

全额保证金、本行存单、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授信业务(现行的低风险授信业务)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况下,是无需通诉讼方式收回的,银行自行处置质押的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等,收回贷款就可以了
。而现行的敞口授信业务在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丧失还款意愿时,银行只能告诉至法院,寻求司法保护了。

如果需要通过诉讼收回贷款本息,肯定就不是低风险业务了。一是增加了业务成本;二是现阶段司法环境还有待改善,同样的案件裁判结果截然相反的案例是不难找到的。还有国别引起的法律风险。都难以保证授信的全额收回。

我咨询过资深的国际结算人员,很多银行间的保函、备用信用证是要经过诉讼才会履行保证责任的。原因多是保函、信用证申请人提出了抗辩,保证人、开证行不作为引起的。

很显然,就是“本行认可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作为保证人,让其履行保证责任大部分也需要经过诉讼程序的。“本行认可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作为授信的保证人,肯定是乐意接受的。但是将其列入低风险授信业务范畴并不恰当。

还有一些中长期、中短期、和个别短期贷款是“本行认可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作为保证人的,出口信贷(买方信贷\卖方信贷)中也有一些是“本行认可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作为保证人。也难以将其列入低风险授信业务的范畴。

低风险授信业务对于借款人来说,是技术性的、临时性的。它的质押物的变现性很强,但变现会有一些损失。它改变结算方式,可能会获得一点好处。对于受信人来说是可替代的,不具备唯一性。授信银行授信与否,对受信人来讲,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敞口授信业务是一种实质性授信。授信银行授信与否决定了受信人能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是对自有资金的放大。

而授信需求的实质性决定了授信审核程序的简繁。对于低风险授信业务银行不需进行十分严格审查,以服务为主。对于敞口授信业则必须建立严格、科学的审批程序,全面地防范授信风险。

有提议将他行存单足额质押纳入低风险授信业务的范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来看是可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存款单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规定:“以存款单出质的,签发银行核押后又受理挂失并造成存款流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以载明兑现日期的存款单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

就是说质权人有权在质押的存款单到期后兑现存款单。也就是说可以通过非诉讼手段、足额收回本息。

但是在业务实践中是有操作难度的,有些银行以前办理过,由于问题多又停办了。有关银行怕客户流失、不予配合是原因之一。

如要开办此项业务,应先通过当地的银行公会达成一致后再办理。

用本行承办的交割库中托管的标准黄金质押的授信业务,符合上述二条低风险的定义。但要充分考虑平仓点的设置、平仓提示等操作问题,需要强大的计算机系统给予支持。

张一冰
2009-06-04
相关阅读请点击:
【原创】防范风险惩防并重
【原创】加强抵押物评估管理降低抵押物变现损失
【原创】咬文嚼字说“借”、“贷”
【原创】一个道德有疑问的债务人
【原创】银行承兑汇票风险防范技术措施简述
【原创】防范风险惩防并重
【原创】让你结算也生财
【原创】中国有了地役权,银行应该做些什么?
【原创】参加不良贷款打包处置合算吗?
【原创】改变不良清收奖方法引导抓降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原创】银行应主动积极处理储蓄不动户
【原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方式的优劣
【原创】许霆是盗窃?还是不当得利?
【原创】卡被ATM机吃了,为什么要等到明天?
【原创】助学贷款的瓶颈和解决办法
【原创】我的第一
【原创】外贸信贷运作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原创】浅议对授信业务抵押品出租风险的防范
【原创】贷款定价和风险成本
【原创】提高国民福利才能有效拉动内需
【原创】呆账准备金计提的沿革与相关会计科目的设置
【原创】给国民发股票是个馊主意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