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08月01日、星期二
〖記事〗今日,愛常存,良心安,感謝主。又,協和語有過度使用「的」字之特點,受此啓發,正可發揚「淂」字,仍讀輕聲dei,作一格助詞,以用於體詞性成分後,專用於後置詞表達法。「~淂」可表示主格,相當於日文が,標記主語,或表希望、好惡、可能之對象語。例:「(春日淂)晴朗的是。」「我麼(排球淂)喜歡的。」又,推之,後置詞與日文格助詞之對譯:「淂」が、「斯」を、「跟」に、「裡」で、「迒」へ、「云」と、「起淂」から、「止淂」まで、「來淂」より。又,推之,後置詞與日文活用形之對譯:「~∅」(詞幹),詞幹無標記,動詞以此爲原形;「~亇」(連用形、未然形),視爲「箇」字後加補語;「~的」(連體形),形容詞此爲原形;「~呵」(假定形);「~嗻」(命令形);「~吧」(推量形)。
〖讀書〗讀《個體的人》。
〖隨感〗
一、羣理關係:「個我之我(信徒)—鄰人(信徒)—新羣(有形教會)」。通過上帝而愛對方,即「個我之此—上帝—個我之彼」之愛,爲間接的。愛佗,便是幫助佗來到上帝面前,成爲個我,建立神偕,愛上帝而愛鄰人。(羣理之愛)
一、教會功能:「個我(信徒)—上帝(信仰)→有形教會(信衆)」,紓解神偕之緊張;「有形教會(信衆)→個我(信徒)—上帝(信仰)」,校正神偕之偏差。其中,「個我—上帝」之關係纔是本源的。(教會)
一、人在倫理階段,以普遍的至善爲目標,靠自性自力,卻終達不到(此處須誠實說話),然後便處於一辜負之狀態。達成此目標之失敗,便是其人倫的個人之自身底失敗,即知而不能行也。然則「思」非即「在」,「知」非即「行」,二者之間有距離,無能自然活出,坐有「罪」也。「罪」不是以無知爲惡(知亦不行),亦不指辯證的否定環節(不是未圓),而是「罪性」(自身底)。並且此罪性有所呈現,即是該人之自身(整體的人)。維時,「罪性」乃就人神關係說(宗教的),非所謂的「性惡」(世俗的),而是要到上帝面前。遺傳的原罪,呈現肉的不安。此不安,則在乎理欲衝突(二元)。由不安而認識罪,須縱身翻轉而入於宗教階段(個體的),而非靠理智之省思(理必與勢必)以把持之,蓋無能也。進言之,「我」(倫理的個人)既把持不了「肉我」,又總須對治此不安,遂陷入一對於人羣理想與自我修爲之絕望底狀態(被動的、消極的)。於是,或者取雞賊之態度,並向外
〖記事〗今日,愛常存,良心安,感謝主。又,協和語有過度使用「的」字之特點,受此啓發,正可發揚「淂」字,仍讀輕聲dei,作一格助詞,以用於體詞性成分後,專用於後置詞表達法。「~淂」可表示主格,相當於日文が,標記主語,或表希望、好惡、可能之對象語。例:「(春日淂)晴朗的是。」「我麼(排球淂)喜歡的。」又,推之,後置詞與日文格助詞之對譯:「淂」が、「斯」を、「跟」に、「裡」で、「迒」へ、「云」と、「起淂」から、「止淂」まで、「來淂」より。又,推之,後置詞與日文活用形之對譯:「~∅」(詞幹),詞幹無標記,動詞以此爲原形;「~亇」(連用形、未然形),視爲「箇」字後加補語;「~的」(連體形),形容詞此爲原形;「~呵」(假定形);「~嗻」(命令形);「~吧」(推量形)。
〖讀書〗讀《個體的人》。
〖隨感〗
一、羣理關係:「個我之我(信徒)—鄰人(信徒)—新羣(有形教會)」。通過上帝而愛對方,即「個我之此—上帝—個我之彼」之愛,爲間接的。愛佗,便是幫助佗來到上帝面前,成爲個我,建立神偕,愛上帝而愛鄰人。(羣理之愛)
一、教會功能:「個我(信徒)—上帝(信仰)→有形教會(信衆)」,紓解神偕之緊張;「有形教會(信衆)→個我(信徒)—上帝(信仰)」,校正神偕之偏差。其中,「個我—上帝」之關係纔是本源的。(教會)
一、人在倫理階段,以普遍的至善爲目標,靠自性自力,卻終達不到(此處須誠實說話),然後便處於一辜負之狀態。達成此目標之失敗,便是其人倫的個人之自身底失敗,即知而不能行也。然則「思」非即「在」,「知」非即「行」,二者之間有距離,無能自然活出,坐有「罪」也。「罪」不是以無知爲惡(知亦不行),亦不指辯證的否定環節(不是未圓),而是「罪性」(自身底)。並且此罪性有所呈現,即是該人之自身(整體的人)。維時,「罪性」乃就人神關係說(宗教的),非所謂的「性惡」(世俗的),而是要到上帝面前。遺傳的原罪,呈現肉的不安。此不安,則在乎理欲衝突(二元)。由不安而認識罪,須縱身翻轉而入於宗教階段(個體的),而非靠理智之省思(理必與勢必)以把持之,蓋無能也。進言之,「我」(倫理的個人)既把持不了「肉我」,又總須對治此不安,遂陷入一對於人羣理想與自我修爲之絕望底狀態(被動的、消極的)。於是,或者取雞賊之態度,並向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