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说过自己是个肤浅的人——想要在我这里看到什么针砭时弊、救亡图存之类文章的朋友们可以尽快把我的博客地址从你的收藏夹里删除了,因为我并不想要担负起每天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充当正义使者的责任。白天在单位里忙工作还不够,难道还要带回家里来?夜晚一盏温暖的灯下,我只愿意思考并关注那些温暖的事。
只有人来人往中很多温暖的片断,令我觉得开心。
生活本身,是一场可以用来开心的事。
从上周四开始写《十年花开》的番外,周六写完了才发现简直就是《同桌》续集的续集。也有点小起伏,总起来说很温情。我很久没有这么纯粹地温情过了,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读者会要一个幸福的结局——我们的内心里,终究还是更喜欢那些温暖的东西多一点。因为毕竟,这样的一些情绪,会在最冷的时候让我们也觉得有力量。
或许,缠绵在个人的小幸福里是有些人眼中堪称十恶不赦的事。不过我只能说,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许多事情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常常在这个时候,最有责任心的做法就是力所能及去做一些事情——做自己所能做到的事情,并尽力公平公正地做好。这是我们能够坚持的责任,以及良心。话说回来,你如果觉得看不过去,你可以去救灾救难,不要在风调雨顺花红柳绿的地方冷笑,这样没有任何价值。
而我想来想去,发现我能做的力所能及的事,就现在这个阶段而言,就是写下那些温情的瞬间,让看我文字的你会觉得愉悦幸福。
我们终究是需要温情的,因为假使能把日子过成一段春风化雨的温情——这也是对和谐社会的巨大贡献。
三天时间,我第一次这么流畅地去写一个故事,一个从风雨交加到颠沛流离之后,各得其所的故事。
我给这个番外借了个名字叫《尘埃落定》。是这样的——每一场尘埃,都终要落定,然后,快乐的要珍惜,不幸的要坚持,只是无论谁,都不可以后悔。
我很喜欢乐乐这个女孩子,我是说现在,我比2005年12月初写《同桌》时更喜欢她。因为通过一部续集和一章番外,她从最初的棱角分明到后来的平静安宁,渐渐明媚张扬,青春旖旎。
我在《后记》里写:终于,到这里,她变成了一个天真、孩子气的乐乐,一个成长、懂事的乐乐,以及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恋爱中的女孩子。她的小聪明、小狡猾、小好奇、小得意,甚至包括那些脸红的瞬间,
只有人来人往中很多温暖的片断,令我觉得开心。
生活本身,是一场可以用来开心的事。
从上周四开始写《十年花开》的番外,周六写完了才发现简直就是《同桌》续集的续集。也有点小起伏,总起来说很温情。我很久没有这么纯粹地温情过了,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读者会要一个幸福的结局——我们的内心里,终究还是更喜欢那些温暖的东西多一点。因为毕竟,这样的一些情绪,会在最冷的时候让我们也觉得有力量。
或许,缠绵在个人的小幸福里是有些人眼中堪称十恶不赦的事。不过我只能说,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许多事情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常常在这个时候,最有责任心的做法就是力所能及去做一些事情——做自己所能做到的事情,并尽力公平公正地做好。这是我们能够坚持的责任,以及良心。话说回来,你如果觉得看不过去,你可以去救灾救难,不要在风调雨顺花红柳绿的地方冷笑,这样没有任何价值。
而我想来想去,发现我能做的力所能及的事,就现在这个阶段而言,就是写下那些温情的瞬间,让看我文字的你会觉得愉悦幸福。
我们终究是需要温情的,因为假使能把日子过成一段春风化雨的温情——这也是对和谐社会的巨大贡献。
三天时间,我第一次这么流畅地去写一个故事,一个从风雨交加到颠沛流离之后,各得其所的故事。
我给这个番外借了个名字叫《尘埃落定》。是这样的——每一场尘埃,都终要落定,然后,快乐的要珍惜,不幸的要坚持,只是无论谁,都不可以后悔。
我很喜欢乐乐这个女孩子,我是说现在,我比2005年12月初写《同桌》时更喜欢她。因为通过一部续集和一章番外,她从最初的棱角分明到后来的平静安宁,渐渐明媚张扬,青春旖旎。
我在《后记》里写:终于,到这里,她变成了一个天真、孩子气的乐乐,一个成长、懂事的乐乐,以及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恋爱中的女孩子。她的小聪明、小狡猾、小好奇、小得意,甚至包括那些脸红的瞬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