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毛琪剽窃我在新浪博客发表的文章《小西天部队大院——五十多年前的童年记忆》
2024-08-10 12:57阅读:
声 明
署名“江西毛琪”的人在今年8月8日发表在“今日头条”的文章“揭密小西天部队大院:影响了一代人的生活”,其内容(包括题头照片)完全盗用了我于2018年1月24日发表在新浪博客的文章《小西天部队大院——五十多年前的童年记忆》(1至7)。此人不仅没有明确表达是转载我的文章,而且署名“江西毛琪”,并且在回复网友留言时竟大言不惭地说“谢谢阅读和点评我的文
章,欢迎再次阅读我其他精彩作品(请见下面的截图)。”
此人的做法明目张胆违反国家著作权法,严重侵犯了我的著作权。现告知此人立即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我将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权利。
文章原作者:张明
2024年8月10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