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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汪警官手记(一)

2025-01-08 13:02阅读:
采访汪警官手记(一)
采访汪警官手记(一)
作者:张明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有一位预审女警官,名叫汪秀珍。
汪秀珍五十多岁,三级警监,一副精明强干、潇洒利索的模样。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她从部队转业到公安局,一直在预审部门工作,已近三十年,专门审查、甄别和处理奸污案件。当然,除了这些带有专业特点的刑事案件之外,她也审理其它性质的案件,而且同样是非常出色。
我很幸运,有机会采访了这位有着传奇色彩的女预审警官。
一、从一个普通吸毒者身上挖出惊天盗车案
“我在刑事侦查预审这个岗位工作将近三十年。一个人用而三十年的时间去体验一种固定的工作方式,其中的满足和成就感应该是不言而喻的。多年的经验告诉我,当好一个预审员,必须尊重客观事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坏人。可以说,没有公安事业就没有我,离开了预审岗位,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什么。这次能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吸毒案件中,挖出一个特大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团伙,就是从一个非常不起眼的线索开始的。”
这是汪警官在北京市公安局破获特大机动车盗窃案件表彰大会上发言的开头部分,是她发自内心的声音。

(一)“平地抠饼”
刑事侦查中的“预审”有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指“预审时间”,二是指“预审案件”。“预审时间”也叫“预审期间”,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后,有两个月的时间由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收集证据。“预审案件”是指刑事案件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前,公安机关的办案部门已将刑事案件整理成形,并根据刑法规定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预审员便是完成这种工作任务的办案人员,类似法庭的审判员。
优秀的预审员既是专家,又是“杂家”。专家是说预审员要熟练运用国家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调查取证要严谨细致,分析问题要深入全面,懂得犯罪心理学。“杂家”是说预审员要充分了解各方面的知识,因为他要和各行各业的犯罪嫌疑人打交道。要练就一番过硬的审讯功夫,还要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打硬仗、打恶仗。用预审的行话,就是能“海底捞针、平地抠饼”。
2004年夏天,汪秀珍接到分局所辖西长安街派出所移交的一个吸毒案件。讯问时,这个吸毒人员称自己叫徐英华,32岁,是湖北省通山县人。当年529日,他在北京市西单京海饭店住宿时,服务员收拾客房在卫生间发现一个带血的注射用针管。高度警惕的服务员立刻向饭店保卫部门汇报,然后报警。
经过初步审查,汪秀珍发现这个吸毒案件存在三个疑点。第一,徐英华说自己是湖北人,而且他的身份证也确实显示户口所在地是湖北省通山县。汪秀珍曾经在湖北省武汉市当兵,对湖北人的口音很熟悉,而徐英华讲话根本就不是湖北口音,倒很像广东人所讲的普通话。那么他究竟是什么地方的人?他的身份证到底是真是假?第二,与徐英华一同移交过来的随身携带物品中,有4万元人民币现金,还有瑞士产的欧米茄手表和数码相机。大凡吸毒人员,往往经济上都很窘迫,有点钱都用来买毒品,有的甚至为此欠下巨额债务,而徐英华怎么会随身携带这么多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呢?第三,20035月份,正是北京“非典”疫情严重的时候,有不少北京人都往外地跑,而一个外地人却在此时毫无顾忌地来到北京,这不符合常理。
多年的预审经验告诉汪秀珍,这个普通吸毒案件的背后很可能有隐情。
办案中,查清嫌疑人的身份是预审员首要职责。经过北京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鉴定,徐英华的身份证是真实的,不是伪造的。汪秀珍与湖北省通山县公安局联系,随即发现当地并没有徐英华的户口登记注册。有身份证而没有户口,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在讯问徐英华时,徐知道办案人员已经做了调查,就改口说他出生在湖北,生活在广东,父母也在广东种地。那么,即使在广东也要有暂住证和临时户口登记,在汪秀珍不断地追问下,他最终承认“徐英华”是假名,真名叫蓝勇辉,居住在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上角大桥路。这一点最终得到核实,而那个“湖北省通山县徐英华”的身份证,是他花钱通过内部人员制作的。
一个人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肯定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蓝勇辉不可告人的目的是什么呢?汪秀珍联想到广东河源很有名,“非典”的第一个病例就出自那里,而且河源还是盗窃机动车十分猖獗的地方,北京市公安机关经常接到广东省公安机关发来的协查通报。蓝勇辉会不会和这两种情况有关联?在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之后证明了汪秀珍的判断,蓝勇辉不仅参与了当地盗窃机动车案件,而且是盗窃集团的重要成员之一,1995年外逃至今。
蓝勇辉的身份搞清楚了,问题又接踵而来。蓝勇辉没有正当的收入,而且有多年的吸毒经历,靠什么来购买毒品?离开广东后会不会在别的地方继续作案?例如北京?根据汪秀珍的经验,盗窃机动车往往是盗、销一条龙,需要多人共同作案。那么,蓝勇辉会不会有同伙?他的同伙又会是谁?他随身携带的那4万元现金会不会是赃款?这一系列的疑问构成了蓝勇辉在北京活动的根本目的,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很可能会使另外一起大案浮出水面。
汪秀珍又从蓝勇辉这4万元钱入手,追查来源。存有侥幸心理的蓝勇辉,一会儿说是父母给他的钱,一会儿又说是自己当厨师时挣来的。可经过汪秀珍的了解,蓝勇辉的父母都是农民,生活并不富裕,根本拿不出4万元钱;在汪秀珍问到蓝勇辉在什么地方考的厨师本,又在哪一家饭店餐馆做过厨师,月收入是多少时,他回答不上来,因为他知道汪秀珍会一一调查核实的。2002年,蓝勇辉曾几次来北京,都住在北京的高档饭店,花钱如流水。没有正当收入来源的他,从哪里弄钱如此挥霍呢?假话被连连揭穿之后,蓝勇辉不得不承认这4万元钱是他盗窃机动车所得的赃款。
2003528,蓝勇辉来到西单“中友”百货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寻机作案,但没有发现合适的轿车。他的眼光很高,只放在“凌志”和“本田”这两种车型上。在他失望的就要离开停车场时,刚好有一辆白色的广州“本田”轿车开了进来。驾驶此车的人叫魏利华,女,是外国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来“中友”购物。蓝勇辉在魏利华停车离开之后,迅速掏出事先准备好的钥匙坯子插进锁眼儿,瞬间便打开车门。顺便说一下,这种钥匙坯子是特制的,在广东时,蓝勇辉花数万元托人从厂家内部买来汽车专用钥匙模具制作的,可以打开任意一辆“凌志”或“本田”轿车的门锁。在西长安街派出所民警因涉嫌吸毒传唤蓝勇辉时,他怕暴露自己盗窃机动车的身份,趁人不备,将钥匙坯子扔进京海饭店大堂内的喷水池中,后来被汪秀珍起获,成为重要的物证。
蓝勇辉将盗窃得手的白色广州本田开出地下停车场,直接开往海淀区清河“北方汽车维修中心”。这是一家个体经营的汽车配件厂,由一个叫“老徐”的人接车,两个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车,“老徐”给了蓝勇辉4万块钱,车上的欧米茄手表和数码相机等事主的物品,已被蓝勇辉据为己有,然后两个人分手。
经过对蓝勇辉交代的作案经过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汪秀珍认为他的口供比较符合实际。
4万元现金和赃物的来源弄清楚了,下一步的关键就是要找到“老徐”这个人。只要找到“老徐”,既可以证实蓝勇辉的盗窃行为,又可以挖出一个销赃团伙。这就像下棋一样,深思熟虑,一步一步地走,好棋也就跟着来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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