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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重业教授的《折狱龟鉴补译注》讹误太多,错得太离谱  【续一】

2016-04-04 16:28阅读:


陈重业的《折狱龟鉴补译注》
讹误太多,错得太离谱 【续一】
宋人说过:校书如扫尘,去旧新又生,何况旧籍整理乎?故出些讹误本也在所难免;但只要主编者、审读者能稍稍负责一点,真的披览一遍,绝大部分常识性问题,是可以在付印之前解决的,然而他们沒有这么做。
以下再举些例说明问题的严重存在。
5例:不识典故,妄断文句
原书99则《争坟别墓》:两家人争坟地,互相阻止对方祭扫祖墓,县令规劝双方说:(汝两姓)彼此阻祭,为汝祖者,毋乃馁而?汝心安乎?”这一句被点断成(汝两姓)彼此阻祭,为汝祖者,毋乃馁?而汝心安乎?”
显然,这是因为不熟悉馁而这个典故而至误。《左传·宣公四年》载
:楚国令尹子文,担心他的侄儿将来会叛楚为逆,将召来灭门之祸,他忧心忡忡地说:“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意思是: “如果我若敖氏家族灭门了,祖宗不就无人祭祀了吗?历代先祖岂不要挨饿么?”后世即借“馁而”一词代指家族 “断子绝孙”的灭门之祸。译注者把成语“馁而”点断了,使之不成话了。
这个错误在书中出现了多次。比如,第234则《友诛奸淫》也把馁而一词割裂开来了。案情是:小青年春霖向亡父的朋友朱虛侯借剑,发誓要去杀死强奸母亲的恶徒潘某。侠义的朱虛侯劝孩子说:“侄儿呀,你的年龄还小,如果行动失手,自己倒送了命,你的亡父的鬼魂岂不要绝后而无人祭祀了么?”朱虛侯告诉孩子:我朱某人不会坐视不管的,我会设法替我的亡友、你的父亲报仇的。孩子你要珍爱自己的年青性命呀。
原文是:朱曰:侄之齿未也,若画虎不成,尔父之鬼不其馁而?尔父一生倾身殉友,卒时曾以尔母子相托,今言犹在耳,忍坐视乎? 春霖涕泣而去。
译注者却把中间一句断成了“尔父之鬼不其馁?而尔父一生倾身殉友”云云,误。
6例:不明古代公牍程式语,妄加点断
原书182则《捉奸伤尊长》,说的是:江苏抚臣庄有恭具题上奏:蔡亦凡与其侄蔡通之妻卢氏通奸,被蔡通撞遇,砍伤奸夫蔡亦凡,杀死奸妇卢氏。官府判决:“蔡通‘依刃伤伯叔父母律,拟绞立决’等因,议得:断狱务期平允,援例贵有折衷……。译注本将这句判决辞点断成蔡通依刃伤伯叔父母律拟绞立决等。因议得断狱务期平允……
这里, 等因…议得之语,是古代公牍中的一对常见的程式语,不可窜易。“等因”是对以上所引述之情节的总束,文法上叫做“关锁语”;“议得”则用于领起下文,交待本案经过司法部门讨论所拟定的判决词。‘’而译文却把等因一词活生生地隔断了,使之分属于上下两句。请问:什么叫“拟绞立决等”?这个“等”是什么意思?难道在这拟判死罪 “绞立决”的罪名之外,还有不必交待的其他罪名吗?这么译注,说明执笔者既不懂古代文牍之程式语,又不明白拟定罪名是不允许含糊的。书中此类常识性问题的重复出现,看来不是偶发错误或印刷错误。
原书第695则同样错了:其中有礼部以……等因,咨复在案一句,译注者也把等因二字隔开了,而且还换了行,分属于上下两个段落,这就更说明其人竟然不懂公牍程式语了,殊不知前人还有讽刺旧官僚等因奉此的话呢。
7例:公然让李氏兄弟认祖父为“丘氏”,实在荒唐
原书130则《家谱》,讲的是李松、李柏兄弟二人为遗产而争讼,各自拿出了自存的老《家谱》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而且各自都有一帮邻居来作证,官府无法据以决是非,久久不能定案。后来接手审理此案者,忽然发现两本家谱都写有“祖母邱氏”的话,但一本写做“祖母邱氏”,另一本写成“祖母丘氏”,社会上公认“丘、邱”二字是通用的异体字,不以为怪。但审案者恰恰就从这一点点很不起眼的细微区别上,看出了写“邱”字者的作伪痕迹,于是破案。
原来,“邱”是清代雍正年间特意新造的姓氏字,雍正以前并无此字形。李松、李柏祖上的姓氏,在传家的老谱中,都只会是“丘”而不可能是“邱”,从而揭开了伪造家谱的真相。这是历史上有名的“一字破案”故事,有好多版本流传人口,熟悉古代案例者不会不知。
陈教授在《编写说明》中特意声明:胡氏原著中有“因错字使文义变动或使文义不可解”,他都“做了认真的校正”,而作为“校正”的实例,就举出了这段文字。他说原文“祖母邱氏”应是“祖某邱氏”的笔误,便直接将原文改成祖某邱氏了,译文也就翻译或“族谱上第几世祖某人都是邱氏”了。我就不明白了:李氏兄弟有祖母丘氏,这有什么不对?你这一改,不仅李松李柏二人的祖母邱氏从家谱中消失了,李氏兄弟俩还得认“某丘氏”为自家之祖!世间竟有这种奉不知名的“某丘氏”为自家祖宗的人么?竟会有这样的“李姓家谱”么?李家兄弟二人能凭这样的“家谱”去打官司么?还会有几个人愿意为之作证呢?何不思之甚!
再说,古代家谱中,男姓父祖书其名讳,女姓祖先则直称其“氏”,这本是古代的通例,陈先生难道不知?这么“校改”,真让人莫名其妙,竟还敢拿它来证明自己的译注是“认真”的,公然指责原文是“错”的,这分明是在沾污前贤。天下有如此鄙陋荒诞的科研成果?而颇有权威的审读者居然应声附和,偏偏就引此例来称赞其“改正了该书原文中明显影响文义的缺漏讹误之处”,这不是在颠倒黑白吗?
8例:乱释文义,让人啼笑皆非
原书132则《弥缝内乱》中,北齐皇帝高欢对娄妃的乱伦不贞生了疑,发狠要严惩她。大臣司马子如说了一段劝解的话:“王怀朔被杖,背无完皮, (娄)妃昼夜供侍,同走并州,燃马矢,自作靴,恩义何可忘也?”意思是说:当年你在怀州-朔州一带遇难,被打得皮开肉绽,娄妃却不分昼夜地侍候着您,一直跟在您身边,一同逃奔并州。【冬夜严寒,娄妃】亲自给你点燃马粪取暖,自个儿为您缝制靴子,这种患难夫妻的情义,怎么能轻易忘怀呢!” 司马子如用患难深情打动了皇帝高欢,免除了一场宫纬恶斗,让夫妇父子重归旧好。
译注本居然译成:“……就算是马死了被做成了靴子,又怎能忘记它的恩义?”简直不知所云。“马死了被做成靴子” ,怎么做的? 就算不能“忘记它的恩义” ,让老马活得好好的,这与娄妃的贞节与否、该不该受惩,又有何相干?此类错误让人啼笑皆非,原书中还有不少。
9例:将男作女,舛乱文义
196则《淫母毙女》,说的是:丈夫在外做官,娶了个很年轻的后妻。后妻有外遇,是丈夫的一个跟班。不久官人死了,后妻不想送死者归葬故里,便跟奸夫合计,说:吾家尚有小郎,归则事败。不如就便卜居,可图永好。意思是:我丈夫的老家还有一个小叔子(丈夫的弟弟),一回老家,咱俩的事势必暴露。不如在半路上找个合适的地方安顿下来,咱俩可以图个恩爱到老。 这段话也明白易解。
译者将原文中的“小郎”理解成“前妻留下的小女儿”,称:“我家还有个小丫头,她一回来,我们的好事便干不成了。”指“小郎”为“小丫头”,把“事败”译成是“好事干不成了”,意即得赶紧“干”才行。如此荒唐的理解,真要讨人笑骂。文章加上“淫母毙女 的标题文不对题。
10例:错解丈夫子 寡妇有丈夫
266则《奸难认真》邑中马吴氏有丈夫子五人,而枯杨生花,犹与李氏子通奸,且以幼女俾李拐去。
译注者将中间一句点断为:“邑中马吴氏有丈夫,子五人,而枯杨生花,犹与李氏子通奸,且以幼女俾李拐去。
[] 原文“马吴氏有丈夫子五人” 意思是“马吴氏有男孩子五个”的意思,译注者把丈夫子三字点断,成了“马吴氏有丈夫,子五人于是寡妇便不寡了,她“有丈夫”了,还有五个孩子!这样翻译,就把“老寡妇与人通奸”变成了“有夫之妇与人通奸”,这在法律上是很不一样的犯罪情节,所获罪名不同,而译者这么一篡改,便陷老妇人于重罪了。
按:宋明时代,民间常把男性称为“丈夫子 ,即 男人 的意思。同时,译者大概也不懂“枯杨生花”究竟是什么意思,使前后文文义相冲突。枯杨生花,语出《周易·大过》,意为老太婆与小伙子结婚,象枯树开花,只能新鲜一时,不会有结果。
11例:错解历史地名
原书325则《借斧非盗》,案情是:荅里麻有政绩,迁燕南道廉访使。行唐县民斫桑道侧,偶有人借斧削其杖,其人夜持杖劫民财。事觉,并逮斧主与盗,同下狱。荅里麻原其未尝知情,即纵之。
[]文中,“行唐”是一个县名,今属河北省石家庄市,当时属“燕南道”,在廉访使荅里麻的监察区内。译注者把相关语句点断成:“迁燕南道廉访使,行唐县,民斫桑道侧”云云,译文将“行唐县”翻译成“一次去巡视唐县”。这是不明史地名称导致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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