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世同堂》之人物招弟
2020-06-19 10:18阅读:
在这部小说里,看到中部的时候,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大赤包的小女儿招弟了。最初的是我有些喜欢这个人物的,天真活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天真烂漫的姑娘在这个大染缸的家庭里逐渐变成一个悲剧物。
对这个招弟人物,老舍笔下是带有怜惜的。
这个人物介于小市民和大小姐之间,社会地位比上不足比下富裕许多。她父亲冠晓荷当过房山县县长,不大不小的一个官吏,后来跟着日本人混饭吃当了汉奸;她母亲大赤包属于“见便宜不拣王八蛋”的主,靠着告发有功当了妓女所的老鸨。招弟从小也算得上是娇生惯养长大,父母身上的习性自然是有些沾染。
但她跟她姐姐比还不一样,她姐姐高弟用现在的话说是“早熟”,老早就明白自己父母是什么东西、做的事情与大义不容;招弟反倒是有些天真,也正是因为天真,而且比姐姐更娇生惯养(她是妈妈的‘老’女儿,所以比姐姐得宠。”)所以她才会与姐姐殊途,跟随着父母的意思和生活习惯。
“……交代完,大赤包口中还唧唧咕咕的叨唠着走出去。招弟手中拿着那张小纸和几张钞票,向高第吐了吐舌头……
‘……招弟,假若咱们打不退日本兵,爸爸真去给鬼子作事,咱们怎办呢?’
‘咱们?’招弟眨着眼想了一会儿。’我想不出来!你呢?‘
‘那,我就不再吃家里的饭!‘
‘
哟!’招弟把脖儿一缩,‘你净拣好听的说!你有挣饭吃的本事吗?’
嗨!‘高第长叹了一口气。”
她心底里是向往物质主义的,所以即使她对祁瑞全有很大的好感,很爱他,但还是十分嫌弃祁家的贫困家境。
为了帮助你的心理理解,你可以回想一下,过去认不认识一些对待家境比自己好的人低三下四、遇到家境比自己差的潜意识会昂头疏远对方的人?
招弟很享受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至于这些日子是怎么来的,她是从来不会去问的,更谈不上思考了。
所以招弟后来的变化也就自然而然了。她跟着母亲不断出入汉奸和日军的交际圈,多少有些耳濡目染。
“招弟,自从妈妈作了所长,天天和妓女们在一块儿说说笑笑,已经失去了她的天真与少女之美。她的本质本来不坏。在从前,她的最浪漫的梦也不过和小女学生们的一样——小说与电影是她的梦的资料。她喜欢打扮,愿意有男朋友。可是这都不过是一些小小的,哀而不伤的,青春的游戏。他没有想到过男女的问题和男女间彼此的关系与需要,他只觉得按照小说与电影里的办法去调动自己的颇好玩——只是好玩,没有别的。现在,她天天看见妓女。她忽然的长成了。她从妓女们身上看到了肉体,那无须去想象,而一眼便看清楚的肉体。她不再作浪漫的梦,而要去试一试那大胆的一下子跳进泥塘的行动——象肥猪那样似的享受泥塘的污浊。
真的,她的服装与头发脸面的修饰都还是摩登的,没有受娼妓们的影响。可是,在面部的表情上,与言语上,她却有了很大的变动。她会老气横秋的,学着妓女们的口调,说出足以一下子就跳入泥淖的脏字,而嬉皮笑脸的满意自己的大胆,咂摸着脏字里所藏蕴着的意味。她所受的那一点学校教育不够教她分辨是非善恶的,她只有一点直觉,而不会思想。这一点少女的直觉,一般的说,是以娇羞与小心为保险箱的。及至保险箱打开了,不再锁上,她便只顾着去探索一种什么更直接的,更痛快的,更原始的,愉快,而把害羞与小心一齐扔出去,像摔出一个臭鸡蛋那么痛快。她不再运用那点直觉,而故意的睁着眼在泥里走,她的青春好像忽然被一阵风刮走,风过去,剩下一个可以与妓女为伍的妇人。
她踏入泥潭的第一步,是她母亲大赤包只是让她去敷衍一个李空山。
她敷衍中多少有些半推半就,她其实不在乎跟自己上床的是谁了,而是通过献身这种手段想要进入她认为充满物质、黄金的圈子中……这让她母亲大赤包“心里颤了一下”(读到此处,我的理解是毕竟是自己的女儿,大赤包在内心的深处还是伤着了,但这个把一切都看成生意的母亲马上就用生意的眼光来自我安慰了)。招弟是她的宝贝,不能随便就被李空山挖了去。可是绸缎到底是绸缎,绸缎会替李空山说好话。她不能教招弟谢绝。同时,她相信招弟是聪明绝顶的,一定不会轻易的吃了亏。所以她不便表示什么。——这个把一切都看成是生意的大赤包,面对女儿如此之事也视如一场生意。
招弟并不喜欢李空山。她也根本没有想到什么婚姻问题。她只是要冒险(她喜欢这种刺激),学一尝那种最有刺激性的滋味,别不没敢,李空山敢,地她动手,那么也就无所不可。她看见不止一次,晓荷偷偷的吻那些妓女(有这样的家庭底色,她还有什么无所不能的呢)。现在,她自己大胆一点,大概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过错与恶果。
她踏入泥潭的第二步。又是大赤包,这个为人母的始作俑者。一些日子没见李空山到家来,便又打发招弟去引诱李空山。哪里想到,这一次彻底将招弟推了污浊的泥潭。“告诉你,乖乖,去看看他!你就说,武汉完了事,大家都在这里吃酒,没有他,大家都怪不高兴的!请他千万抓工夫来一趟,大家热闹一天!穿上他送给你的衣裳!
……但这一去,一夜未归。
这让大赤包有些像母亲一样的急了。她本来极相信自己与招弟的聪明。总以为什么人都能吃亏,唯有她与她的女儿是绝对不会的。可是,天都快黑下了,而女儿还没有回来,又是个无能否认的事实。她知道李空山的厉害。她咬上了牙,这时候,她几乎真像个“母亲”了,几乎要责备自己不该把女儿送到虎口里去……
这一夜之后,招弟穿着李空山给他的夹袍和最高的高跟鞋,好像身量忽然的长高了许多。挺着她的小白脖子,挺着她那还没有长得十分成熟的胸口,她仿佛要把自己在几点钟里变成个熟透了的小妇人。她的黑眼珠子放着轻浮的光儿,东瞅一下西瞅一下的好似要表示出自己的大胆,而有些不安。她的唇抹得特别红,特别大,见棱见角的,像是要用它帮助自己的勇敢……她觉得自己长大成人了,应当有胆子做成人们所做的事。……她其实知道自己在往井里落呢,她的高跟鞋的手跟好像踩着一片薄冰。
在物资上,她终于得到自己想要的,但她也知道从此她失去了自己最美好的……而这种自己极珍贵的美好,在李空山那像却像一团棉花,想把它揉成什么样,便揉成什么样。对于女人,李空山只当一个玩艺儿。
在家中,她看惯了父母每逢丢了脸就故意装出这种模样——往脸上拍粉,重新抹口红,作出毫不在意的样子。这样一作戏,她心中反倒平定下来。她觉得既然已经冒了险,以后的事就随它的便吧——那种破罐子破摔的态度,已然显现。
在这个泥潭里,她走一步是一步,永远没有想好第二步应该往哪里走。但她却表示出自己的第一步并没有走错。不管李空山是什么东西,她觉得事情不会太糟,因为她觉得凭着自己的美丽,是绝不会遇到什么灾难和不幸的。
“
她忘了自己是多么娇小秀气。她忘了以前所有的一点生活的理想……她只看到了妓女与父母所作的卑贱无聊的事。她的心被享受与淫荡包围住。慢慢的,她忘了一切,而只觉得把握住眼前的快乐是最实际最直截了当的。冲动代替了理想,她愿意一下子把自己变成比她妈妈更漂亮,更摩登,也更会享受的女人……她并不喜爱李空山,也不想嫁给他。她只觉得空山怪好玩。她忘了以前的一切,对将来也没作任何打算。她的家教是荒淫,所以她也只能想到今天有酒今天醉……整个的北平都在乌七八糟中,她所知道的“能人”们,都闭着眼瞎混——他们与她们都只顾了嘴与其他的肉体上的享受,她何必独自往相反的方向走呢。”
现今再回想起来,我倒觉得很多所谓的“外围女”、“包房公主”和女混混,跟这种情况有很大的相似。
但紧接下来为了救大赤包而献身蓝东阳的情节,其实是我一直难以接受的,我觉得可惜在于她为了亲情可以牺牲,这一部分其实还算可贵而可爱;但是她这个时候却依旧把献身当成一种跟人交涉的手段,也很可气且令人恶心——但此时她对于男人的态度已经不单纯是心动或者依靠,用她姐姐的话说,“玩弄男人、而又被男人玩弄”。风流,孤独,可悲。
“……对于男朋友们,她也往往感到厌烦。他们总不约而同的耍那套不疼不痒的小把戏。他们之中没有一个李空山。因为厌烦他们,她时时的想念李空山。李空山不会温柔体贴,可是给了她一些刺激……她须享受,可也得留神;一有了娃娃便万事皆休。再说,专爱一个男人,别的男人就一定不再送给她礼物,这也是损失。她只好昏昏糊糊的鬼混,她得到了一切,又似乎没得到一切,连她自己也弄不清到底是怎回事……她忙碌,迷糊,劳累;又须算计,又不便多算计;既须大胆,又该留神;感到茫然,又似乎不完全茫然;有了刺激,又仍然空虚。她不知道怎样才好,又觉得怎样都好。”
“她惜命,青春是铁,环境是火炉,过了一个月,她又“活”了,她不再怕血与死,她的心变成了石头的,她忘记了以前小姐的生活,不再往手指甲上涂上蔻丹,而变成了新的招弟。这个新招弟,她自己盘算,将要比她的妈妈更厉害,更毒辣。以前,她只知道利用花般的容貌,去浪漫,去冒险,现在,她将把花容月貌加上一颗铁石的心,变成比妈妈还伟大许多的女光棍。”
最后她就被送到了特高课的训练营,成为一名特务
人在这种情况下来说,尤其是招弟这样从性格到心理上可塑性强、内心又十分薄弱的人来说是经受不起的,一方面每天经受着不服从就会死的恐怖压力,而另一方面杀人、刺探、伪装、色诱等一系列间谍手段也逐渐成了一种习惯,刺探情报、看人流血成了被动洗脑下的一种理所当然。作为特高课的一个成果一个作品一个工具,她已经没有再去理解人情感的能力了。
实际上她也不曾理解过情感。过去以为情感是零花钱,后来认定情感就是上床。她是一步一步从胡同邻家女孩,逐渐变成交际花,再到小官吏们的情妇加上玩弄男人的尤物,再变成女特务的。
她最后的结局是被瑞全掐死的。
这里我倾向于招弟对瑞全是情欲上的引诱和调皮,而不是处于特高课特务身份上的引诱,但此时她已经风尘且风骚了,任何的天真烂漫都变得一文不值;而瑞全心里其实还是有动心的,曾经的真挚情感加上眼前的活色生香,但作为一个革命者一个地下抵抗者,他似乎也没别的更好的选择。
分享一些结局处关键的原文吧,我觉得这是老舍先生想要借瑞全的想法,给招弟做的评价。在小说里如果你想理解一个人物,那就看看ta是怎么死的或是退场的。
最后招弟死在了瑞全手里,死在了自己的小聪明,也死在了情欲上:“珍珠港事变之前,招弟的任务是监视西洋人,她干这种事很在行。她,不光能盯住美国人、英国人,还能弄得德国人、意大利人、法国人、俄国人,一古脑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的肉体已经国际化了。跟西洋人混惯了,她瞧不上中国人,中国人太没劲。找不到西洋人,日本人也能凑和。中国妇女的温柔、恬静,跟她沾不上边;她呢,总觉着自己是在开风气之先。”
“招弟这会儿有的是闲空……梳装打扮,如今是她最大的安慰和娱乐。她明白,自己是一朵快要萎谢的花儿,穿衣服、描眉抹红,都需要加倍细心。每天早晨她都怕照镜子。要是不涂口红,不擦胭脂抹粉的,她简直就不认得自己了。
她的脸蛋儿、嘴唇,都涂得通红,眉毛画得象两片弯弯的竹叶。虽然没有风,头上还是扎了一条白纱巾(老舍先生挺有意思,招弟此时一身都是浓艳的颜色,偏偏头上扎了个白纱巾,偏偏是放在最先头说的,你要是不细想很容易让人忽视;但是你在一边读一边想象这个人物的样貌时会发现,原来还有这么个细节)。
红色的薄呢子旗袍,紧紧裹住她的身子,鼓鼓的乳房和屁股就都显露出来了。旗袍外面,披了一件短短的滩羊皮大衣,露出两条圆滚滚的,结实匀称的腿。
白纱巾、红旗袍和滩羊皮大衣,都是用她的肉体换来的。她记不清,哪件是那个白俄给的,哪件是那个法国商人给的。她只觉得骄傲,在这个要什么没什么的北平,她倒还能打扮得神气十足。”
瑞全在招弟身后不远跟着,心里直扑腾。这个阴险凶狠的女人,就是他少年时代的心上人,他心目中的天使……招弟一下子就认出他来,笑得相当自然:‘敢情是你呀,老三!’这一笑,依稀有点象战前的招弟,就象有的时候瑞全自己照镜子,也能模模糊糊辨别出自己十年前的模样。”
“……
‘真的,凡是你要的,我都乐意给。’她又说了一遍。老三晓得,在招弟看来,爱情和肉欲是一回事。见了他,她动了旧情,而且只知道拿淫欲来表达……。”
“朦胧中,招弟脸上的胭脂口红不那么刺眼了,瑞全仿佛又看见了当年的招弟。”
“‘咱们现在是同行了。俗话说,同行是冤家。不过咱们倒不一定……’
‘咱俩是怎么个同行呢?’
‘别跟我装蒜了,死不开口。打开天窗说亮话,你的小命攥在我手心里。我要是想叫你死,你马上就活不成。’
‘那你怎么不叫我死呢?’瑞全笑了一笑。
‘我有我的打算。’招弟也笑了。
‘要我帮着你干,是不是?’
‘差不多。你拿情报来,我呢,就爱你。’
‘你拿什么给我呢?’
‘爱情呀,我爱你。’
……在招弟的人生价值观里,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用肉体来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