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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格化”和“去人格化”

2012-06-20 15:05阅读:
非人格化
人格是千差万别的,人是“复杂人”。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市场范围越来越大、人员流动性越来越强,面对逐利的陌生人群,很显然靠人格化的管理已经难以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推进“非人格化”管理,用貌似冷冰冰的契约精神、法规条文来制约“复杂人”。
而且事实证明,在目前部分人员自律程度较低的情况下,放大了“人格化”管理,一些人就会按各自的欲望去行事,带来的可能只能是混乱无序,如同街头一度乱跑的中巴车、随便进行的商业路演。因此,在特定时期和场合很需要一些“非人格化”的管理手段,如强化商业街道的管理标准、操作程序、任务考核等,在高效率的改善环境中同时提升被管理者的规范意识。
套用经济学家陈志武的话,在市场经济时代里仅靠传统管理是不够的,选择“非人格化”的法治已经不是“要还是不要”的问题,而是别无选择。

去人格化

去人格化指刻意在自己和学生之间保持距离,对学生和环境采取冷漠和忽视的态度,主要表现在减少与学生的接触和拒绝接纳学生,对待学生像对待没有生命的物体一样,如打耳光、罚抄课文、在学生脸上刺“贼”字。
人类总是在乎环境对自己的评价的,如目光压力,舞台上的演员投入的演出,希望获得观众的关注和肯认,希望掌声和喝彩。其实,每个人何尝不希望别人的肯定和喝彩呢。
于是,当我们知道有别人的目光照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我们有一种心理压力,此压力通常转化为动力,我们会尽力把事情做的更好。管理学的典型案例,就是霍桑工厂实验,实验的本意,是挑出一组工人,看看不同强度的灯光,对工人工作效率影响如何。后来却发现,无论灯光如何变化,工人都干得很好,很积极。后来分析,因为工人知道自己是被挑出来的,是有人在观察他们的,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更积极些。此积极,非灯光影响,而是目光压力转成动力使然。
同理,我们帮助别人,也会很开心,尤其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应该赞扬的行为,即使那赞扬没有出声,我们也一样感到幸福,对自己很满意。
但假设是一群人做一个事情,则目光压力就被分散,于是,
略微偷懒讨巧的,就不明显,此时就产生了人格懈怠,即外界不会直接评价我的人格,而只是评价一群人,于是,我对自己的要求,就会放松很多。
同理,开车加塞的,心理状态是默认外界评价为汽车所承担,因为外界并没见到自己的人格,即汽车壳给了我们去人格化的减压承载。
现代社会一个有“教养”的人,办理登机手续排队时,是断然不肯加塞的,因为行为的评价会归集于其个人人格,实在航班时间紧张,他也会和前面的人商量,以获得体谅。但开车时候,他就不拿自己当人了,只当自己是车的一部分,于是,车加塞获得的喇叭骂声,经常可以在街上听见。
管理责任的设计,其核心就是人格化,这是管理哲学的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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