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抄书也就是引文的意思。引文较多,有人看不惯,遂贬之曰抄书。这是个老话题,从前就有“文抄公”的说法,特指周作人。被批评者曾辩解道:“但是不佞之抄却亦不易,夫天下之书多矣,不能一一抄之,则自然只能选取其一二,又从而录取其一二而已,此乃甚难事也。”(《苦竹杂记·后记》)多年后重提旧话,又说:“没有意见怎么抄法,如关于《游山日记》或傅青主,都是褒贬显然,不过我不愿意直说。”(1965年4月21日致鲍耀明)随着研究逐渐深入,大概不被看做缺点了,更有论家视之为独特的文体,认定在其毕生创作中成就最大。但是好像还是特例,引文多亦即抄书仍然时时遭受非议。
从前引知堂翁的话看,抄书并不像大家想的那么简单,其中必然有所选择,进而又涉及引用者的眼光和倾向.这可以理解为是他所采用的一种间接的表述方式,即“不愿意直说”。引用者隐身于被引用者背后,借助别人的声音讲出自己的意见。这有赖于引用者与被引用者之间一种心心相印的契合,他在发现别人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周氏在谈到何以将译文收入自己文集时讲过一番话,可以拿过来说抄书:“文字本是由我经手,意思则是我所喜欢的,要想而想不到,欲说而说不出的东西,固然并不想霸占,觉得未始不可借用。”(《永日集·序》)然而引用者应该领先于至少大多数人知道被引用者的存在,通常所谓发现的意义即在于此;所以非博览群书者不能为之。在此基础之上,再来谈抄书有无眼光,乃至倾向如何。而如果没有眼光与倾向,则成了掉书袋了.这样抄书,实际上是一种含蓄的写法。不过含蓄未必真正合乎多数读者的阅读习惯,结果引用者隐而不见,大家眼里只有被引用者,所以要提出质疑了。
正是上述“借用”说法招来了批评:你为什么不另外讲自己的话呢。这种批评有个前提,即讲自己的话非常容易。恐怕并非如此,“日光之下无新事”。往往我们以为讲的是自己的话,其实不过在重复别人已经说过的意思。抄书与之的区别,不过其一指明本主,其一有意无意地据为己有罢了。但是揭示这一点,可以用以否定对抄书的否定,却不能因此肯定抄书。问题很简单,既然别人都讲过了,我们难道不能不讲话么。所以抄书还应该有别的道理。
胡适曾说:“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胡适文存·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我觉得关于白话散文的写作,迄今还没有比这更精辟的意见。这里我最感兴趣的,是他把写文章与说话联系起来。的确我们写文章就
正是上述“借用”说法招来了批评:你为什么不另外讲自己的话呢。这种批评有个前提,即讲自己的话非常容易。恐怕并非如此,“日光之下无新事”。往往我们以为讲的是自己的话,其实不过在重复别人已经说过的意思。抄书与之的区别,不过其一指明本主,其一有意无意地据为己有罢了。但是揭示这一点,可以用以否定对抄书的否定,却不能因此肯定抄书。问题很简单,既然别人都讲过了,我们难道不能不讲话么。所以抄书还应该有别的道理。
胡适曾说:“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胡适文存·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我觉得关于白话散文的写作,迄今还没有比这更精辟的意见。这里我最感兴趣的,是他把写文章与说话联系起来。的确我们写文章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