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教公司企业防骗十招
2006-04-28 13:43阅读:
预防商业欺骗、欺诈是公司企业避免经营风险的重要学习项目,当今社会商业欺骗、欺诈手段层出不穷,但律师认为其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掌握一定知识,还是可以避免的。以下是律师依据多年的实践经验总结而来的:
一、交易对象要认清。对交易对象不但要认清,还要看清,据统计目前80%的合同诈骗案中,诈骗分子都是通过各种障眼手法伪装假身份进行行骗的,如**省两诈骗分子租用了**油田财务结算办公大楼中的两间房子,一间设经理室,一间设财务室,然后出去散布消息,其可通过关系从油田买到低价汽油,吸引一些外地商家去其办公室洽谈,当这些商家进入**油田财务结算大楼时,对诈骗分子就是**油田财务结算的经理深信不疑,结果被骗取现金上百万元。还有20%的合同诈骗案中,诈骗者身份是真实的,有的还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但根本没有履行能力,也不想履行,只要货物(款)一到手就立即转移财产或用于挥霍,受害者找到他,其认账就是没钱,去公安局投案,公安局往往以这是经济纠纷而不予立案,受害者只好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却执行不了,受害者又搭进了不少诉讼费用。对付第一种诈骗分子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签合同前,通过朋友、法律顾问或律师等去核实其真实身份,只要诈骗分子身份一露馅,他就会立即逃之夭夭;对付第二种诈骗分子的办法是通过朋友、法律顾问或律师了解他的经济实力、经营状况、经营信誉、纳税情况就可做出正确判断。
二、法律顾问身旁带。签订合同时可能会涉及到很多法律的问题,如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环境法等等。企业老板对这些专业性的法律是不可能精通的。因此雇用一个法律顾问对所签合同进行审查,即可以避免陷入合同陷阱,还可通过法律顾问对对方的真实身份,履约能力进行摸查。
三、变更合同要书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出现意外事情发生,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如对履行地点、方式、数量等的变更,对协商一致的变更内容一定要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有些诈骗分子就会利用这一点,虽然口头达成变更合同内容,但不书面确认,而受害者如以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这时诈骗分子就会以受害者违反原书面合同为由,拒付货款或没收定金,造成受害者经济损失。
四、交易货物(款)要监控。一些老板在
交易过程中看好的样品是优质产品、验看的也是真货,待货物运到家,才发现是劣质商品或假货;或者是老板考察时看到的是新机器,待机器运到家才发现是淘汰的旧机器;还有骗子让你看到的是他人的货,出具的是假仓单,待你提货时,才发现受骗。所以在进行交易过程中,一定要看好交易货物(款),在货物(款)没有到手之前,货物(款)一定要在自己的控制之下。
五、履行手续要完备。验收货物单据及收货款单据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凭据,一些老板不注意这些,收货款是很高兴,给对方打个收货款凭据,送货时忘了向对方索要收货单据;还有一些老板送货时,对方收货人即不是合同签门人,收货单据上也未加盖公章,等发生纠纷时,陷入被动局面。
六、签字盖章要把关。一些企业公章管理制度比较混乱,对企业各种公章、盖章的空白介绍信及空白合同疏于管理,这些东西一旦流入诈骗分子手中,就会被诈骗分子所利用,诈骗分子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大量合同,货物(款)到手后就跑,给企业留下大量债务,严重的致使企业破产倒闭。所以企业一定要对所有的签字盖章严格把关,以降低经营风险。
七、白纸黑字要清楚。“亲兄弟明算账”这是生意场上所留下的名言。再好的朋友,一定做到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切勿混为一潭。在生意交易中,口说无凭,白纸黑字一定要写的清清楚楚,以免以后发生纠纷,生意朋友都做不成。
八、利润巨高莫要做。在现代的信息时代,各个行业的利润率都在平均值上下浮动,如果该利润过于高出该行业平均利润,企业老板就应该小心谨慎了,如果超出平均利润的数倍,那么该生意肯定是个陷阱,千万不要去做,要记住天上是不会掉陷饼的。
九、钓鱼骗术要注意。诈骗分子与受害者先签订小额合同,严格按合同履行,取得信任再签订大宗合同行骗,货物(款)到手后就逃之夭夭,或转移财产以没有履行能力拒付货物(款),对付这种骗术,一定要摸清对方的履约能力。
十、定金支付要慎重。一些诈骗分子在签订的合同中设置陷阱,在合同履行中诱使受害者违约,从而骗取定金。因此签订这类合同时最好由律师审查一下,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