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读“矛盾双方”与“事物的性质”——从广东卷答案说起 2021-02-04 00:13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249224055 广东高考卷的答案暴露我国哲学界的短板 “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两句话,可是这里的“矛盾双方”各是什么、“性质”指的是什么?在我国的哲学著述中却难以找到明确的解读。看了2015年广东卷第36题(2)及其答案,我们就会发现解决这些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2015年高考广东文综试卷第36题(2)及其答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