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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议莎翁之二:威尔的婚姻与“北漂”

2018-10-09 13:17阅读:
笔按:第10期《书屋》杂志,连发四篇“傅议莎翁”,算作之二。感谢《书屋》,感谢文华兄。
傅议莎翁之二:威尔的婚姻与“北漂”
3.威尔的拉丁文
能想象吗?莎士比亚青少年时代的英格兰,正规教育是拉丁文的天下,理由很简单,拉丁文是上流社会和国际交往的语言,下里巴人才说英语,因此,小学根本不允许升入高年级的说英语,所有家庭也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说拉丁语。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对于天主教徒来说,拉丁文是“与上帝沟通的语言”。
傅议莎翁之二:威尔的婚姻与“北漂”

(埃文河畔斯特拉福德镇莎士比亚故居)
由于距威尔家只有300码远近的斯特拉福德镇文法学校,没留下任何关于威尔的记录,对他到底是否上过这所学校、几岁入学,以及学过几年拉丁文,只能推测两种可能性:
第一,按威尔的小康家境,他就近在这所文法学校接受免费教育。(当时,女孩子尚被排除在中小学和大学教育之外。)既如此,威尔每周上六天课,夏季每天从早上6(冬季从7点)到下午5点半——上午11点放学回家吃午饭,——课程有拉丁与拉丁互译背诵拉丁诗歌和散文,还有圣经文本分析等
对正当调皮捣蛋年纪的小男孩儿来说,死记硬背的课程刻板无趣。或因为此,等莎士比亚写喜剧《皆大欢喜》时,便在第二幕第七场中借忧郁的杰奎斯之口,表达出人在求学阶段普世性的苦衷:“哭哭啼啼的学童,背上书包,脸上闪着晨光,像蜗牛爬似的极不情愿地去上学。”那时老师体罚学生很厉害,谁说不好拉丁文,就抽谁一鞭子。
第二,威尔在这儿学了8年拉丁包括学习语法逻辑和修辞可能还学了普劳图斯Plautus, 254-184BC)、特伦斯Terence, 195-159BC和维吉尔Virgil, 70-19BC)等古罗马诗人、剧作家诗歌、戏剧古罗马大诗人奥维德Ovid, 43BC-18AD变形记The Metamorphosis堪称少年威尔的最爱。开始写戏以后,他经常把变形记拉丁文原著,与比他年长些的翻译家亚瑟·戈尔丁Auther Golding, 1536-1606)的《变形记》译本,做对照阅读。无疑,这部《变形记》是《仲夏夜之梦》《罗密欧与朱丽叶》等早期莎剧重要的灵感来源。
假如威尔真受过8年的拉丁文正规教育,他的拉丁文语言根底应十分厚实才对。但据威尔的朋友,在威尔死后71623年,为威尔编辑出版“第一对开本”(The First Folio)《莎士比亚戏剧集》的剧作家本·琼森Ben Jonson, 1572-1637)所说:莎士比亚拉丁懂得不多,希腊文会得
若果真如此,莫非莎士比亚没上过文法学校?莎士比亚的拉丁文是自学成才?有关莎士比亚的悬疑不少,并不差这一个。
不管怎么说,威尔文学想象力最早源于拉丁文诗歌,从他早期悲剧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里能找到奥维德塞内加Seneca, 4BC-65AD罗马史学家们的影响;从《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这四大悲剧每一部无一例外“流血”的结尾,都能看出塞内加擅长的“流血悲剧”的影子。





4. 威尔的婚姻
从伦敦马里波恩(Marylebone)站坐火车前往“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福德”(Stratford-upon-Avon)十分方便,出站以后,即便不用导航,跟着人流顺大街步行,很容易就能找到那尊立在亨利街(Henley Street)口的小丑(弄臣)雕像,那是《皆大欢喜》中的“试金石”。因为在这站下车的人,大多是冲着威尔出生的房子来的,莎士比亚故居就在这条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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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街口的小丑“试金石”雕像)
先在“莎士比亚中心”(Shakespeare Centre)买票,票分两种,全票包括五个景点:故居(Shakespeare’s Birthplace莎士比亚出生地)、“新地”(New Place莎士比亚写戏挣了大钱之后买下的两个花园两个谷仓十个壁炉的豪宅)、霍尔园(Hall’s Croft莎士比亚女儿苏珊娜和女婿霍尔的家)、安妮·海瑟薇小屋(Anne Hathaway’s Cottage莎士比亚夫人的娘家)、玛丽·阿登的都铎式农场(Mary Arden’s Tudor Farm莎士比亚的母亲家);普通三联票只包括前三个景点。因大多数游客会选择从伦敦当天往返,时间紧张,只能割舍后两处景点:从故居步行去安妮小屋至少半小时;从故居开车去阿登农场至少15分钟。
如果时间允许,一定要去安妮小屋!这里留存着莎士比亚的爱情记忆。据说,威尔当年就坐在安妮家客厅壁炉旁的那条高靠背长凳上,跟安妮谈情说爱。
不过,长凳上有一本摊开的小册子,上有两页说明,左页写着:“安妮弟弟巴塞洛缪(Bartholomew)的直系后人玛丽·贝克(Mary Baker)告诉来访者,安妮和莎士比亚坐在这儿情话绵绵。”右页写的是:“玛丽花6便士买下这条更像18世纪、而不是16世纪的长凳。”如此说来,这条长凳并非原物。
其实,按今天的说法,没谁知道威尔和安妮如何相识、相知、相爱,留在他俩身后的只有简单的三个事实:
第一,158211月,18岁的威尔与比自己大8岁多的安妮在镇上结婚。按当时婚俗,男人一般会娶比自己小两岁的妻子,像威尔这样实属罕见。
第二,俩人的长女苏珊娜(Susanna)受洗时间是1583526日,由此可知,安妮未婚先孕。这对一个天主教姑娘来说不是什么光彩事儿,因此,一直有这种猜测:性欲似火的安妮大姐勾引了情欲正旺、尚未成年的威尔小老弟,以身孕逼婚。按当时法律,男性19岁才算成年。
第三,婚后,新婚夫妇与莎士比亚一家人住在亨利街。158522日,夫妇俩的一对儿龙凤胎哈姆尼特(Hamnet)和朱迪斯(Judith)受洗。
1585年,21岁的威尔离开结婚三年的妻子和三个孩子,前往伦敦,由一个乡下人变成一名“北漂”。他的梦十分简单:挣钱,过好日子。
对于这对结婚34年的夫妇是否感情和睦,人们几乎全从威尔16161月拟写的遗嘱来推测。简言之,因儿子哈姆尼特早于159611岁时病逝,遗嘱把几乎所有财产都留给长女苏珊娜,给次女朱迪斯和几位至亲各留一份财物,而留给安妮的只有家中那张“第二好的床”(“the second best bed”)。人们由此推测:莎士比亚早烦死这个老婆了!
去年(20179月参观莎士比亚的“新地”豪宅时,笔者特意请教一位义工如何解释这句遗嘱。义工回答:“那是他们的婚床,是他们夫妻感情最好的纪念!”言外之意似乎是:老威尔心里明白把财产留给一个60岁的老太婆毫无用处,不如让她在自己的婚床上安享晚年。
傅议莎翁之二:威尔的婚姻与“北漂”
(“那是他们的婚床,是他们夫妻感情最好的纪念!”)
谁说得清呢!


5.威尔偷过人家的鹿吗?
尼克·格鲁姆(Nick Groom)的《图识莎士比亚》Shakespeare: A Graphic Guide是本薄薄的小册子,写来十分有趣、配图十分好玩儿。在书中,格鲁姆对民间编排出许多关于莎士比亚青年时代的故事,调侃说:“莎士比亚生平细节的缺乏,很快由神话得到加强。有人认为约翰·莎士比亚位屠夫由此出威尔学习屠宰的传言他屠宰小牛时会高调发表一番演说这个环保的莎士比亚被一个传说演绎成罗宾汉式的人物说他因偷猎了乡绅托马斯·路希爵士的一头鹿起诉(还很可能遭到鞭打)。
关于莎士比亚年轻时偷人家的鹿、并遭鞭打,早被莎迷们当成真事,传得有鼻子有眼儿,说他跟几个酒肉朋友,潜入当地治安官路西爵士位于斯特拉福德四英里以外的鹿苑,偷猎鹿和野兔,多次被抓,多次挨打,丢人现眼,最后在家乡没法儿混下去,这才来的伦敦。
故事还没完,说威尔为了报复,用尖酸下流的话编了一首题为“讨厌的路希”的歌谣,把它钉在高处。因打油诗对路希的人品和他老婆的名誉进行攻击,迫使这位有权有势的乡绅为躲避羞辱,离开镇子一段时间。
再到后来,这个故事变得更神乎其神,说威尔为逃避因偷鹿带来的可怕惩罚,只身来到伦敦,举目无亲,穷得叮当响,靠给剧场看门、给没带仆人来看戏的人牵马,挣点儿活命钱糊口。慢慢的,这位被人唤作威尔·莎士比亚的服务生因特别有眼力劲儿出了名,以至于只要有威尔在,看马的差事谁也甭想抢走。
由以上传说,我们有理由对路希爵士家的鹿充满谢忱,试想,若非威尔作为一名偷猎者遭受鞭打,他根本舍不得离开乡下。
另外,有人说,失传的这首顺口溜《讨厌的路希》,是莎士比亚平生第一篇诗作。按格鲁姆所说:在整个18世纪这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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