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美丽霞光
大约在我不到十岁时,家里喂过一条狗,抱到家里来时还很小,大概刚满月。它是一条很普通的狗,不是现在有钱人家里养的宠物狗,也不是专门看家的或者侦破案件的狼狗,它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毛色棕黄,既不凶猛也不骠悍,也就是平时说的土狗子。没有给它取名,那时不兴取名字。
也许是小动物生来就更喜欢小孩,小孩也更喜欢小动物的缘故,记得当时我很喜欢小狗,小狗也最喜欢我,总是围着我的脚擦来擦去。我走,它绕着我的脚跟着;我跑,它比我跑得更欢,跑得更快;我坐着,它用舌头舔我的脚趾头,用牙扯我的裤腿。
我有什么好吃的向上一抛它便立即跳起来用嘴接住,鼻孔还发出“嗯、嗯”的得意的哼叫声,要是我举在手上故意逗弄它,它便直立后腿站着,乞望着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