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7版的征稿启事
2008-07-03 16:01阅读:
下面这则话题是法治周刊5月10日7版的征稿启事!稿件请发编辑邮箱!
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在对某零售药店监督检查时在其储存药品的仓库中发现大量的药用空心胶囊,而该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中不包括药用空心胶囊,而且该药店不能出示购进药用空心胶囊的合法票据,也不能出示现场发现的药用空心胶囊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执法人员在对发现的空心胶囊进行如何处理时产生了分歧,有人认为属于超范围经营,因为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中不包括药用辅料。有的认为可以经营,因为现行的法律中没有规定,而且药用辅料不会造成什么危害。还有人认为该药店购进空心胶囊的行为需作进一步的调查,因为空心胶囊是用来装药品的,零售药店不能销售自治制剂,而消费者也不会购买空心胶囊,所以需进一步探究购进渠道和销售对象,从而针对该药店的行为作具体的处理。请问,您认为该如何处理呢?
本话题由山东省武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徐大亮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