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略总结学界对于“舆论”的诸多定义后,曾英认为,“舆论”这个概念至少被附加了如下两大非本质含义:第一、认为舆论具有共同“一致性”;第二、将舆论视为“多数人”的意见。
为什么呢?也就是说,曾英谈了两点理由。首先,一致性并非舆论固有的内在要素。其次,舆论并不一定代表着大多数人的意见。
曾英认为,对舆论的理解应该是——具有相当数量的社会成员对于同一社会现象的公开意见。它包括以下几点基本要素:
1.舆论的主体是(相当数量的)社会成员。
2.舆论的客体是(同一)社会现象。
3.舆论在表现形式上是(公开的)意见。
“相当数量”与“较多”或“很多”等模糊性概念一样,是相对于意义上而言,为不确定性概念。“相当数量”概括了舆论发展各个阶段的共同特征。当有相当数量的人就某一社会现象公开表达意见,此时舆论即告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