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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人:长安月明看谁“黑”?

2021-05-01 13:56阅读:
余姚人:长安月明看谁“黑”?


笔者按:

由长安居点燃的书法批评之火,极大地震荡了死气沉沉的书坛。地火之燃,源于一种隐藏的能量。我们必须记住2001年,对书法而言,这是个特殊年份。那年,开启了庸俗不堪的“兰亭奖”(任何评奖皆会引得邪恶而入),同样是那年,发生了“流行书风”大讨论。全国“流行书风”大讨论以极其开放的批评声浪持续至2002年,其参与人数众多,堪称世纪绝响。此后,也就是在二十年中没有出现过批评家。纸质媒体抛弃了艺术批评,读者也因此抛弃了媒体。这二十年书法的平庸化发展与批评的缺失有着极大关系,以严格论,这二十年间没有产生一位像样的书法家!这绝非危言,一种重复古人的死学成为炫目世人的它技,在批评的背景上写着:重复、抄袭、炫色、精装等等混成的江湖元素。批评的缺失造就的是一种精神懦弱的写字群体,而非书法艺术本身,这与书法的历时性发展构成一种悖论。长安居批评之出现,完全是书法界的奇迹。他鞭辟入里的阐释与解构,可谓重现了世纪初的批评景象,我们对长安居的尊重与爱护归根到底是对学术的尊崇。由他因批评而被陷入的官司瞬间激起了二十多位批评者的介入,可以说,这是自“流行书风”大讨论之后中国书法界的一种学术景观。长安居对当下书法界之贡献,其实已经超越了批评甚至官司本身,由这种自燃的学术地火所引入的群体批评炽焰,必然会继续对当下书法的发展现状产生不息的震荡。

人们一直期待有一种真正的艺术批评存在,可适得其反,书法界多年的病症已成痈疽,拥塞展厅的俗字痛苦着书法界的诸多有识之士。能够有能力扭转此衰退局面的,人们一方面期冀于官方书法家协会,二是呼唤社会艺术批评群体。多年了,指望协会拯救的人们已经等至海枯石烂,所以再也不指望了。艺术批评的无力与亏空亦使人们信念已失。自去年以来,批评家长安居频频以重拳出击,为当下书法界掀起一波又一波涟漪,看到书法家各自相互转帖及其附言,就充分说明长安居的书法批评在当下艺术创作及扭转当世俗书风格
过程中所凸显的重要性。
前段时间,安徽省书协主席吴雪撰文《把书写新时代、书写人民性作为光荣使命》,其文照抄文艺政治纲领,其论与书法毫不沾边,空话连篇,有鉴于此,长安居针对吴文撰一批评《“大词”掩饰下的俗书——吴雪书法批评》而引起书坛热议;未几,安徽一名叫金肽频者,为挽救吴雪颜面,亦撰一文《纸上犁陌开,烟云入墨来——吴雪书法美学解析》。而后,长安居又撰写了《滥拍“马屁”也是“罪”》之文,对金肽频作为一个书法的业外人,大肆吹捧吴雪书法所措言辞,进行了学理性批评。这篇文章似乎激怒了金肽频,在词穷理亏的窘迫中,他干脆以一纸诉讼将长安居告上了安徽当地法庭。一种正常、正当的艺术批评触犯了法律吗?金肽频在没有任何学术争鸣的情况下,怎么一下子就将批评者告上法庭,这好像在全国还是第一桩文字“案”件!
在传统文化意义上讲,中国书法是一种特别高雅的艺术,无论从技术、技法的多维因素还是在反映人性的精神层面,对书法的创作与欣赏,皆是以自己知识背景的深浅而展开的,由理念或者思想相伴而进入的书法领地,无疑规范于高级的书写准则,故而极具艺术性,这是写字作为艺术之台阶。其次,书法是抄写汉字的艺术,举凡会识字,或者能提毛笔之人,大约皆会写一下,正因如此,汉字书写的公众接受层面又成为“书法”家族的另一层面,这个层面是简单的、朴素的,甚至是通俗、庸俗的。长安居作为书法批评家,以他的丰富艺术阅历与文化素养,他的批评目标应该限定在前者,理当不齿于与后者论其短长,他怎么就偏偏找了个无书法天赋的写字人吴雪呢?我想,一个批评家的责任与关怀不存在私心,只有关爱社会。吴雪作为安徽省书协掌门人,他有推动全省书法发展无法推卸的责任,欲谋一省书法之大发展,打铁还得靠自身。吴雪书法早年摹仿沙孟海行书、吴昌硕篆书,现在又学当代年轻的人,这样一方诸侯,下面书法家怎能服气?长安居批评吴雪这样的写字人,从那个角度一敲,都是死门。就在这几天,中国书协第七届“兰亭奖”公示名单了,安徽的几个书法朋友议论,这何安徽一个也没有?这就是协会主席吴雪的“功劳”啊!而金肽频为何要据理力争地为吴雪伸张江湖侠义,这里肯定有朋友因素纠葛其中,对此,生存于社会的人们可以理解。以学术为坐标,金肽频完全可以撰文批评长安居文章,这样的争论必然有益于安徽甚至全国书法的发展,或者说,这样有时评价值的论争,也是对各省差字书协主席和副主席的醍醐灌顶。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是,金肽频(可能受吴雪唆使)孰料竟将长安居推进官司,这在全国书法界人看来是特别离谱的事。
艺术批评家具有改造社会的幻想无疑是伟大的,胸有良策也不是夸夸其谈。长安居的批评是温婉的,像一种循序渐进的教程,先给你挑挑错误字,这属于硬伤范围,让对方无话可说,然后,他的批评依自己的审美判断与社会纵横断面依次展开,语言诙谐风趣,知识积累甚厚,读完既有对被批评者书法创作更进一步的了解,也有对有关历史掌故的学习与重温。笔者所读多篇长安居批评文章,没有发现人身攻击字眼的,因为,他与被批评者没有仇恨,既便是在对金肽频批评的《滥拍“马屁”也是“罪”》中,也没有发现攻击言辞,只有涉及到某类现象或事态时,言辞才出现一定的硬度。文字语言乃古人发明,辞类的数量向来是由历代文人所发明并应用。词性既然有褒义,那当然就对立着反义。苍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文字通灵,品行端正、气高行远之人,风吹来的都是好词;行事不轨、心灵肮脏之人,其社会形象冥冥之中就对应着古人给你开造的恶词。而后者,虽则混入了书法界,但因缺乏一种被文化所化的风神气度,其对艺术的探索与追寻,权为画饼充饥而已。
笔者与长安居并不相识,只通过微信朋友圈接连读了他的系列书法批评,对一个吴雪的批评显然耗时太多,安徽有位书法理论家对我说,长安居对吴雪的批评显得多余,吴雪那么差的字,一篇批评都不值得去写。理论家从事艺术批评,自然各有一套标准的,绝非信口雌黄,对水平差的作者自然是不屑一顾的。历史证明,中国艺术的土地不适合耕植批评,我们的本性就具有屡教不改的传统。长安居林林总总一直在坚持写作,坚持他改变当代书坛的幻想,我看这是不现实的。但艺术批评在当代至少有一点是特别可贵的,那就是,自己不是与被批评者对话,而是与一种社会现象在对话,这种深度阐释,其实是唤醒集体艺术良知的一种艺术性生活与责任担当,属于一种真正的知识行动。
长安居以一种正当的艺术批评被他方人为设计为诉讼案件,也就是,在没有任何充足理由的前提下,将“学术”转道“法律”,这毕竟会让人哑然失笑。金肽频将长安居以自己“名誉损失”为由告上法庭,无端生造出什么“人身攻击”来,就事件最终结局而言,就显得扑朔迷离了,相关事宜得由法院专业人员在字缝中去找证据。而金肽频口口声声所指自己什么全国“名誉”,究竟能值几何?在长安居艺术批评之前,陋闻如笔者,真不知道世上还有这么个好记的人名!
学术批判的力量是建立在道德之上的,其目的是激浊扬清,那么,法律呢?自然要维护一种社会正义。金肽频诉讼长安居显而易见是一种个体行为,我想表述的是,长安居对安徽省书协主席吴雪的批评,是一种个体力量对一个公众人物的批评,而吴雪作为公众人物所从事的庸俗书法创作,其展示效应具有广泛的社会覆盖面,相应地,它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对这种艺术生存的负面效应与导向,什么机构可以出来干涉?无论是吴雪还是金肽频等人,他们用一种民间世俗的眼光剥夺大众审美趣味时,一个区域性的或者更大范围的艺术生态结构将受到蚕食性破坏,平庸与俗套,无疑将会成为这个广大区域书法现状的代名词。对这种违反艺术发展的非正常理念与秩序,若要将其反正,只有期待更多的批评家参与其中。
固此,长安居在当下艺术批评中所体现的无畏无惧的学术精神与既有价值,正是我们所要珍惜与反复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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