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今天,暂不谈“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只想谈谈“老有所乐”。
“老有所乐”,“乐”什么?《保障法》作了必要的阐述:“老有所乐,包括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使他们安度晚年”。我们学校“离退休工作处”遵照《保障法》要求,在校内的3个生活小区,各分设了1个“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室”,提供台球、乒乓球的活动场所和活动器材,还有电视、麻将、象棋等娱乐用品;每年还举办“冬季健身走”。
我不喜欢麻将、棋类活动,因而也就没有学会参加这些活动的技能,比较习惯于走步、柔韧、力量方面的一些身体练习,从运动中寻找快乐;有时也喜欢从阅读、写作中获得一些乐趣,但更多的喜欢从“含饴弄孙”中,获得“天伦之乐”。
什么是“含饴弄孙”?“含饴弄孙”(饴:麦芽糖),是指含着糖逗小孙子玩,形容安享晚年闲适愉快的生活。什么是“天伦之乐”? “天伦”,原指自然的道理;现在都用以代指父子、兄弟、爷孙等亲属关系。“天伦之乐”,就是指有血缘关系之间人员的乐趣。对于退休老人来说,“天伦之乐”,更多地表现在老一辈与小一辈之间的乐趣。我们学校离退休职工中,大都当上了或“爷爷”、或“奶奶”、 或“外公”、或“姥姥”了。空闲时间,少不了与孙辈同乐。“牵孙比昔牵儿喜”,拉着孙子比过去拉着儿子更高兴。这就是通常说的“隔代亲”。“怀抱乖孙电脑前,一双小手不得闲。探身先把鼠标抢,又与爷爷夺键盘”,则活灵活现地表现了爷孙之间在电脑前抢夺鼠标、键盘的快乐。难怪有人赞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