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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孟母,择邻处”的“处”何解

2022-10-25 10:11阅读:


“昔孟母,择邻处”的“处”何解

陈晓云

文忠教授《解读〈三字经〉中将“昔孟母,择邻处”的“处”注为:住处。而在《百家讲坛》节目中钱教授讲《三字经》时将这句中的“处”读为“sh”。这又与“住处”“处”“shù声调不同。那么,这里的
“处”究竟应该读什么,又如何解释呢?
“处”本义为居住、置身某地,后引申出相处、交往之意,又发展出处置、惩办等其他意义。这些表示动作的“处”读sh。而“处”读“shù”时表示事物,指地方、处所,事物的方面或部分,某些机关团体的名称或机关中按业务划分的单位。可以看出,“处”作名词与作动词时,读音也是区别开来的。
具体到昔孟母,择邻处”一句,不妨看看“孟母三迁”这个典故
孟子小时候,居住的地方离墓地很近,孟子学了些祭拜之类的事。孟母说:“此非所以处子也。”于是将家搬到集市旁,孟子学了些做买卖和屠杀的东西。孟母又说:“此又非所以处子也。”又将家搬到学宫旁边。孟子学会了在朝廷上鞠躬行礼及进退的礼节。孟母说:“此真可以处子也。”就在这里定居了下来。
引文中多处出现“处子”,其中“处”是动词,就是居住的意思。“处子”即使儿子居住。“孟母三迁”的故事逐渐凝练出一个成语——择邻而居。“择邻而居”与“择邻处”都是“挑选邻居好的地方居住”的意思。
综上所述,“昔孟母,择邻处”的“处”应注为居住”,读sh。

刊于《咬文嚼字》2015年第1
责任编辑:李凡
发稿编辑:王苏

【原稿】“昔孟母,择邻处”的“处”

陈晓云

文忠教授给“昔孟母,择邻处”的“处”注为:住处。(钱文忠《解读〈三字经〉》以下简称“钱书” 第15页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此注不妥。其理由如下:
1.钱教授和小朋友都读作“sh”(视频),此读正确。须知,“处”是个多音多义字。当它读作“sh”时,有以下几个义项:暂止;休息。中止;停止。留,留下。居住;栖息。交往;在一道生活。女未嫁,士未出仕皆称处。位置在(某处)。安顿。自居。享有;据有。11担任;委任。12审度;辨察。13分别。14决定;决断。15处置;办理。16惩罚。17姓。(《汉语大字典》缩印本第1177页)根据“处sh”的义项,我们来个对号入座,应是第义项,即居住。
2.《故训汇纂》注“处”的第65义项:~作居。书证多,只录一例。《经籍籑诂·语韻补遗》:“孟子万章下:与乡人~。韩诗外传作与乡人居。孟子万章下:思与乡人~。世说注作乡人居。”(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734页)可见,“处”与“居”在一定的语境中是同义词。而在“昔孟母,择邻处”中,也适用。我的一位私塾先生语译“昔孟母,择邻处”:“ 从前孟子的母亲, 选择好的邻居而居住。”可见,我的先生把“处”理解为“居”。
3.钱教授解读“昔孟母,择邻处”时,曾引用过“孟母三迁”这个典故,兹直录于下:
昔孟子少时,父早丧,母仉氏守节。居住之所近于墓,孟子学为丧葬,踊痛哭之事。母曰:“此非所以子也。”乃去。遂迁居市旁,孟子又嬉为贾人炫卖之事,母曰:“此又非所以子也。舍市,近于屠。学为买卖屠杀之事。母又曰:“是亦非所以子矣。”继而迁于学宫之旁。每月朔望,官员入文庙,行礼跪拜,揖让进退,孟子见了,一一习记。孟母曰:“此真可以子也。”遂居于此。(虚线句为钱教授漏引)
应该说这个典故便是“昔孟母,择邻处”的语源。上面引文中,孟母先后说了四次话,每次都有个“处”字,此“处”字在原文中就是“居”的意思。让我们试译一下。
孟母第三次讲话:
原文:是亦非所以子矣。
译文这个地方也不适合我的孩子居住。
孟母第四次讲话:
原文:此真可以子也。
译文:这才真是我儿子可以住的地方呀!
果不其然,语言的实践证明孟母讲话中的“处”字,在原文中就是“居”的意思。
“孟母三迁”的故事经过很长时间的传承逐渐凝练成一个成语——择邻而居。“择邻而居”与“择邻处”都是“挑选邻居好的地方居住”的意思。此也可以说“处=居”。
综上所述,“昔孟母,择邻处”的“处”应注为:居住。设若理解为“住处”,那么就和钱教授的读音“sh”不相协调,语译也和愿意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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