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之俊墓(无存)1
——苏州明清名人墓葬之四十六
我楚狂人
金之俊墓
年代:明末清初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灵山路一带
可信度:相对可信
保护状况:无存
金之俊墓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灵山路一带,这里曾是他的私人别墅“梅庄”所在地。墓葬选址在穹窿山麓,风水极佳,紧邻他生前钟爱的“梅庄”。地面建筑早已荡然无存。如今原址已被现代企业厂房占据,很难找到当年的遗迹。
金之俊也许是苏州民间名声最坏的大汉奸。作为明朝重臣,金之俊先后降顺李自成与清朝,为时人所不齿,有人曾在其门上贴对联“一二三四五六七,孝悌忠信礼义廉”以讽刺其“忘八”(王八)、“无耻”,其致仕归乡后,仍有“为匿名帖榜其门以谤之者”。时人讽其为“从明从贼又从清,三朝元老大忠臣”。
金之俊(1593-1670年),字岂凡,又字彦章,号息庵。江南吴江八都(今属苏州市吴江区)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先降李自成,后降清,清乾隆年间被列入《贰臣传》。明代散文名家编选《八先生文抄》的茅坤之外孙。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官至兵部右侍郎。
明亡后降清,仍任原官。曾疏请蠲免京畿田租、荐举人才、整顿吏治,并上陈漕政八事。历官吏部侍郎、工部尚书、兵部尚书、左都御史、吏部尚书等职 。顺治十五年(1658年)授中和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顺治帝命其为董鄂妃作传。顺治十六年(1659年)奉诏为明庄烈帝撰碑文,后加太傅。康熙元年(1662年)致仕。归田后,有匿名帖谤之,金之俊告官穷治,因此被削太傅衔。康熙九年(1670年)逝世。金之俊曾向清廷献“
——苏州明清名人墓葬之四十六
我楚狂人
金之俊墓
年代:明末清初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灵山路一带
可信度:相对可信
保护状况:无存
金之俊墓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灵山路一带,这里曾是他的私人别墅“梅庄”所在地。墓葬选址在穹窿山麓,风水极佳,紧邻他生前钟爱的“梅庄”。地面建筑早已荡然无存。如今原址已被现代企业厂房占据,很难找到当年的遗迹。
金之俊也许是苏州民间名声最坏的大汉奸。作为明朝重臣,金之俊先后降顺李自成与清朝,为时人所不齿,有人曾在其门上贴对联“一二三四五六七,孝悌忠信礼义廉”以讽刺其“忘八”(王八)、“无耻”,其致仕归乡后,仍有“为匿名帖榜其门以谤之者”。时人讽其为“从明从贼又从清,三朝元老大忠臣”。
金之俊(1593-1670年),字岂凡,又字彦章,号息庵。江南吴江八都(今属苏州市吴江区)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先降李自成,后降清,清乾隆年间被列入《贰臣传》。明代散文名家编选《八先生文抄》的茅坤之外孙。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官至兵部右侍郎。
明亡后降清,仍任原官。曾疏请蠲免京畿田租、荐举人才、整顿吏治,并上陈漕政八事。历官吏部侍郎、工部尚书、兵部尚书、左都御史、吏部尚书等职 。顺治十五年(1658年)授中和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顺治帝命其为董鄂妃作传。顺治十六年(1659年)奉诏为明庄烈帝撰碑文,后加太傅。康熙元年(1662年)致仕。归田后,有匿名帖谤之,金之俊告官穷治,因此被削太傅衔。康熙九年(1670年)逝世。金之俊曾向清廷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