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死亡”核销贷款当反思
2013-04-12 08:04 莫开伟
据媒体披露,河北省深州市兵曹乡等三家农信社采用伪造“死亡证明”和法院出具“中止执行”裁定书等偷天换日的手段,共核销69人贷款300万元,共造成包括副市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在内的43人“死亡”、15人“失踪”、11人“无偿还能力”。该事件曝光后,不仅引发了社会广泛反响,也在金融业界产生了强烈“震荡”。虽至今“死亡证明”真相盖子尚未揭开,背后利益输送的黑幕尚未拉开,但农信社不仅要对该事件引起足够警觉,更要对其进行认真反思。
首先,对现有内控机制漏洞应加以及时弥补,以堵“违法乱纪”之路。当前,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建设尚显滞后,表现在班子架构协调不够,“三会一层”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且由于经营体制弊端,各项内控制度相互制衡不够,造成内部风险监管与控制难以落到实处,无法从根本上刹住员工违法乱纪行为。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深州农信社核销贷款作假案是内控制度漏洞百出的写照,其管理层监管混乱难辞其咎。按呆账核销规定,必须提交死亡或失踪证明、财产或遗产清偿证明等证明无力偿还的完备材料,并经过审批、核查等环节才能最后确定。然而深州联社仅凭基层信用社送交“死亡名单”和法院“中止执行”裁定书,就轻松核销了贷款,不仅反映其业务流程缺乏制衡,更反映其呆账贷款核销审计监管严重失职和信贷管理混乱。农村信用社应引以为诫,加快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特别是要健全呆账核销监督和控制体系,明确呆账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贷款核销操作程序化、法律化、规范化,从根本上堵塞作假之路。
其次,对现行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加以完善,以除“投机取巧”之欲。当前,农村信用社经营业绩考核主要集中在经营利润、不良贷款压降、存贷款增长等三大指标上。尤其对不良贷款只降不升考核要求过于严苛,导致一些基层信用社即使付出努力也难以达到考核目标;而考核指标完成好坏又直接关系到基层农信社高管业绩和员工收入及福利水平。为了确保经营“光鲜”业绩,保证收入和福利不减少,一些基层农信社不惜动歪心思,在不良贷款压降上作假。深州三家农信社借“死亡名单”和法院裁定书核销贷款的投机取巧之举,除了某些员工背后滋生的“贪婪欲望”推波助澜之外,与严苛的不良贷款考核方式催逼存在一定联系。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