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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诸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导则”有助物业费难收问题

2022-11-09 09:31阅读:
作者童其君系中国知名时事评论员
物业服务“小问题”事关基层治理“大民生”。物业担负着城市居民的安全保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等重要责任。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家对居住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近年来,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呈现易发多发趋势,有些业主不按时交纳物业费,有些物业公司无法提供优质服务,造成难以调和的局面,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11月1日新华网)
出台诸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导则”有助物业费难收问题
住宅物业服务是一个新兴行业,也是最贴近民生的行业之一,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住宅物业服务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作用更加突出,但发展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普遍存在,如“我们业主干了物业的活”“多年按时交纳换来不作为”“难道物业看不见小区脏乱差吗”。因为物业存在种种问题,一直以来,许多社区的物业与业主关系都不融洽,物业埋怨业主“不交物业费”“不理解、不配合物业工作”,业主埋怨物业“服务不到位”,唇枪舌剑下,物业与业主的关系越来越远,甚至矛盾僵化。
宅物业管理是民生工程,“惠民生、补短板”是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社区治理融合发展,是物业管理的中国道路,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共治。无规矩不成方圆,出台诸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导则,多方参与联动的物业纠纷调处机制以及物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已经被实践证明,是解决当前住宅物业管理问题的中国方案。
出台诸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导则”有助物业费难收问题
大家都知道,“让我欢喜让我忧”表达的是“爱
到尽头”的情感,可是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爱是没有尽头的,甚至可以用“此爱绵绵无绝期”来形容。既然这是一种无尽的爱,那伴随我们的是一个永恒的难题:如何共同缔造和谐互信的住宅物业管理关系?答案也许不止一个,但我们必须坚信“制度的力量”,因为:制度就是力量!
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住宅物业和业主不应该是一种对立的关系,而应该是一种合作互助的关系。在诸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导则”的前提下,双方多些沟通和理解,才能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失去了乐趣,任何成功都很苍白。因此,给迪非常有必要出台诸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导则”,建立起物业合同须约定“七件事”,包括公共服务区域、车位管理费、双方权利义务、公共收益分配的约定等相关制度。这样既是为了提高地方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专业能力,也是为了指导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改善住宅物业服务的供给品质,更是为了维护业主权益。
出台诸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导则”有助物业费难收问题
因此,要切实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靠国家法律,靠有关执法部门强化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为广大业主撑起一方“保护伞”,业主才会愿意交物业费;看问题的角度会影响一个人的境界。另一方面,作为每个业主来说,除了“业主需履行按时交物业费的义务”之外,也应当自觉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敢与侵权者较真,并“叫板”侵权者,拿出自我保护勇气来,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侵害业主的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市场消费环境才能进一步得到净化,物业服务消费环境才能进一步得到净化,业主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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