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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供给侧改革刻不容缓

2022-12-13 09:40阅读: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中央高层曾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因素,供给和需求两侧都有,但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要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重点是促进产能过剩有效化解。”可见,供给侧改革已成我国各行各业重要经济使命。
金融业供给侧改革刻不容缓
众所周知,经济是金融的基础,金融反作用于经济;且金融是国民经济运行中枢神经。从这一经济原理引申出: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供给侧改革是基础,是供给侧改革成败决定因素;但金融供给侧改革则可对总体供给侧改革产生巨大反作用;如果金融业供给侧不改革,不仅难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无法为供给侧改革提供必要金融支持,反而会成为供给侧改革的拖累和障碍,供给侧改革就难以成功。显然,金融供给侧改革能否及时、顺利推进,对我国推行供给侧改革至关重要。
而目前我国推行的供给侧改革,主要任务在于优化各类生产要素,调整产业结构;尤其要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及僵尸企业。显然,作为担负支持企业生产经营融资和服务重任的金融部门,有着较大决定权,其思想认识和态度,对供给侧改革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作为金融部门,不仅要积极参与,更应在金融供给侧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使金融供给始终与企业生产经营需求相适应,并提供“适销对路”的金融服务方式和金融服务产品,有效推进中央政府实施的供给侧改革,并使供给侧改革取得成功。
同时,金融业只有经过供给侧改革春风沐浴,服务方式和服务产品方能更加优化,服务潜能方能得到充分释放,支持实体经济能力和经营竞争力将会不断增强,经营活力将会更加焕发,经营效益也将不断提升。无疑,金融供给侧改革不仅是一场关系金融业自身前途命运的大决战,更是影响中国供给侧改革进程的重要一环。目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役进军号令已吹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业绝不能逃避现实和置身事外,更不能讳疾忌医;而应拿出百倍勇气,积极投身改革之中,建立更具现代金融组织管理体系、更富现代金融市场运作模式、更有现代金融监管效能的现代金融业
,把金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向新的发展阶段,实现金融业大发展、大繁荣。
金融业供给侧改革刻不容缓
我国金融业自改革开放以来,虽已建立了现代金融体系,为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金融支持。但是,我国金融体系也存在不少结构性矛盾和问题:首先,金融组织机构体系结构不合理。大型银行在金融市场和业务中所占份额偏大,为小微企业、“三农”提供健全、方便、快捷金融服务的中小银行、直销银行、零售金融类机构数量偏少。
其次,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 目前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导的间接融资占整个社会融资总额80%以上,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占比不足20%;加之银行信贷重大轻小、重国企轻民企,把大量中小微企业逼向小贷公司、典当行或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使融资成本普遍高达20%至30%之间,甚至达到40%、50%。
同时,金融部门创新意识不够,经营转型进展缓慢,无法为投资者或金融消费者提供足够投资理财产品,使不少城乡居民投资无门,被迫加入民间自由借贷或参与各类非法集资,给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很大隐患。
再次,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缺陷,潜在金融风险隐患没有根除。如去年6月股灾及今年元旦过后前4个交易日内股市4次启动熔断机制;资本市场还有很多“垃圾公司”没有退市。同时,金融业野蛮无序生长突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监管,如小贷公司、典当行或正在兴起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很多演变成了非法集资的“圈钱公司”、“诈骗公司”和高利贷公司。
最近曝光的E租贷和翼龙贷等以互联网金融为依托,涉嫌严重非法集资,其结果会让成千上万人的“养老钱”、“救命线”打水漂。最后,银行部门由于追求过高信贷回报,将大量信贷资金投向了房地产、钢铁、水泥等行业,造成了严重产能过剩;同时,大量信贷资金投向了各级地方政府主导的融资平台,加剧了地方政府债务膨胀,形成了巨大债务风险。
金融业供给侧改革刻不容缓
上述金融现象预示着,金融业供给侧改革已迫在眉睫。目前看应从四方面发力:第一,建立灵活适度稳健的货币政策、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和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一是货币政策始终保持在既满足实体经济需要、又不抬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合理区间,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社会融资总量适度增长。
二是适当减少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数量,淘汰破产关闭一批风险大、经营混乱、经营指导思想不明确的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机构结构;大力发展中小银行、社区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三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掌握上市公司数量,清退不合格 上市公司,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同时,改变目前间接融资占比过大、直接融资占比过小的不合理社会融资格局,加快金融业经营战略转型,提高金融反哺实体经济能力,不断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破解中小微企业及“三农”融资贵融资难难题。
第二,建立高效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提高监管有效性和针对性。抓紧推进大金融监管模式,打破目前金融分业监管格局,整合监管资源,建立全方位、全覆盖、多功能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充实一线监管力度,不留任何监管盲区,不给任何金融违规行为及乱办金融行为以可乘之机。同时,加强与各级政府合作,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第三,推进金融法规建设,建立符合经济运行实际的金融法律框架。对现有金融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更好地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快新兴金融业态法规建设,抓紧互联网金融法、民间自由借贷法等法律规范酝酿和出台,使社会各类金融活动有法可依,消除经营灰色地带,确保各类金融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第四,把一切经营重心转向到服务实体经济上来,不断提升服务效率。银行资金向转型升级的传统产业和企业倾斜,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倾斜,围绕国家重大经济战略和重要产业项目做文章,协调配置信贷资源,优化信贷结构,提高发展协调性。此外,研究制定银行业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具体政策措施,促成清退僵尸企业政策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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