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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粉身碎骨”还是“粉骨碎身”?

2018-05-09 22:58阅读:
咬文嚼字:“粉身碎骨”还是“粉骨碎身”?
咬文嚼字:“粉身碎骨”还是“粉骨碎身”?
北师大版小学语文教材三年级下册出现了于谦的《石灰吟》一诗,内容如下:
石灰吟
明 于谦
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浑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同是一首诗,在《我爱吟诵》(高级版)(接力出版社出版)一书中,“粉身碎骨浑不怕”一句则变成了“粉骨碎身浑不怕”。到底是“粉身碎骨”,还是“粉骨碎身”呢?
我们不妨先从七言绝句说起,从格律上来讲,这是一首平起七绝,押“an”韵。作为一首七绝,同时也是近体诗,自然应当遵循“同联相对,临联相联”的规则。即每一句中第二、四、六字的平仄是固定的,例如此诗中第一句中二、四、六字分别为“锤、凿、深”,按一二声平三四仄的规则来看,分别是“平仄平”,也可体现了平仄相间的原则。可能会有读者疑问,“凿”是二声,
按理说也该是平声啊。这就牵扯到入声字的问题。
古代汉语有平上去入四个声调,到了元代时,平声分化为阴平和阳平,就是现在的一声和二声,上声有一部分字归并到去声里,剩下的是现在的三声,去声和由上声归并的一些字是现在的四声,古代的入声在元代时分化到了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个声调当中,是仄声字。所以现代汉语北方方言没有入声。但是,入声字在古诗词创作中是确实存在的,特别体现在古诗词创作的格律中。
首联是“平仄平”,下联自然得是“仄平仄”。我们再来看下联“烈火焚烧若等闲”,其中二、四、六字分别是“火、烧、等”,按一二声平三四仄,就可以看出,此句确实是“仄平仄”。这也就符合了“同联相对”的规则,“平仄平”对“仄平仄”。
按格律讲,下一句就应该符合“临联相粘”的规则,应该是“仄平仄”。“粉身碎骨浑不怕”这一句中,第二、四、六字分别是“身、骨、不”, “身”是平声,“骨”是入声字,是仄声,“不”也是入声字,是仄声。这样一来,这一句就变成了“平仄仄”,不但不符合平仄相间的规则,也不符合临联相对的规则。如果是“粉骨碎身浑不怕”,它的格律就变成了“仄平仄”。如此一来不仅符合平仄相间的规则,也符合临联相粘的规则。下联,按格律来讲,大家应该可以想到是什么了吧!不错,应该是“平仄平”。我们来看看最后一句“要留清白在人间”,第二、四、六字分别是“留、白(入声字)、人”,确实是“平仄平”。
为此,从格律上讲,第三句应该是“粉骨碎身浑不怕”,而不应该是“粉身碎骨浑不怕”。
在新浪博客中,也有人指出:
“《石灰吟》中的第三句,本来应该作:“粉骨碎身浑不怕”的,却错误地变成了:“粉身碎骨浑不怕”……七绝,作为格律诗的其中一种,到了明代,其“规则”早已成熟并且被运用了许多年,“科班出身”(考了进士)的于谦,其“七绝”的“功力”自然不会“离谱”或“不靠谱”到连最基本的“平仄”要求都搞不清楚吧?
该七绝《石灰吟》的第三句的“平仄”应该是“仄仄平平平仄仄”(还有,可以允许“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因此这一句只能是:
“粉骨碎身浑不怕”(仄仄仄平平仄仄),而非“粉身碎骨浑不怕”(仄平仄仄平仄仄)。”
以上是从格律上来讲,此外,我想着从典籍的出处这一点或许也可以看出一二来,可是限于手中的典籍资料有限的很,从网络上查阅了和“粉身碎骨”、“粉骨碎身”或类似词语的相关出处。
“臣愚驽垢秽,才质疵下,过受陛下日月之恩,不能摧身碎首,以答陛下厚德。”(三国曹植《谢封甄城王表》)
“玉馔珍奇,非常厚重,粉身灰骨,不能酬谢。”(唐张鷟《游仙窟》
“兰孙道:‘相公、夫人正是重生父母,虽粉骨碎身,无可报答。’”( 唐蒋防《霍小玉传》
“苟非木石,宁不自知?每誓粉骨糜身,以图报称。”(宋岳飞《奏乞解军务札子》)
“平生志愿,今日获从,粉骨碎身,誓不相舍。”(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
操告以前事,曰:“若非陈县令,已粉骨碎身矣。”(明 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四回)
“俺不免乘此,到那厮跟前,痛骂一场,出了这口愤气。便粉骨碎身,也说不得了。 (清·洪昇《长生殿·骂贼》)
如果战争狂人胆敢轻举妄动,发动战争,结果必然会被压在大山底下,弄得粉身碎骨。 (杨朔《东风第一枝》)
“为了我们的伟大的、亲爱的祖国,纵令是粉身碎骨,我也甘心。” (周立波《参军这一天》)
通过以上文字可以看出“粉骨碎身”这一成语唐朝时已经出现,“粉身碎骨”这一成语的出现则是在新文化运动之后,或许这也可以佐证应该是“粉骨碎身”,而不是“粉身碎骨”吧。
德重

20185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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