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走“非常道”
——从通心理论角度解读《道德经》(之一)
老子的《道德经》,文约义丰,博大精深,历来有很多解读。这里,我从全人心理学通心理论的角度,再做一些理解。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这是《道德经》开篇的第一句话,高深莫测,引来无数猜想。我赞成这样的理解:“道可道”前面这个“道”,相当于“上帝”“规律”“本源”等概念,指那个宇宙中不生不灭的终极的支配着整个宇宙运行的“东西”(加个引号是因为找不到词),老子说是强说之。
“可道”这个“道”,以前的理解,多是指“言说”。其实,还有一种解释,并不与这种理解矛盾,也许更有深意。(这种解释非我的原创,但我有大变动。)“道可道”前面这个“道”,是名词,“可道”这个“道”,是动词,意思是“按照道来行动”,而不是按照自己的小我来行动。这样,“非常道”也就好理解了。体会到“道”,得道,按照道来行动,是可以做到的,但却是一条非常难的道路,与一般人走的道路是不一样的。路虽然难走,但却是必须走的,唯一获得解脱和自在的路。这种说法,有点类似《圣经》中关于“窄门”的说法。“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圣经·新约·马太福音》7章13-14节)。这里的“窄门”指的是真正地信上帝,并且得到永生的道路。同样,人们一般都是在按照自己的小我在生活,以自我为中心。由于贪嗔痴(基督教说是“有罪”),走邪门歪道的人,或走各种小我之路者,多矣。
“名可名,非常名”这一句又怎么理解呢?其中一种:这个“名”,指的是体道之人,即“真人”这个“名份”。它是可以求得的,却不是平常人所追求的名。老子的《道德经》是表述的免祸于身,免祸于社会,同时有获得自在的圣人之道。“名可名,非常名。”前一个“名”是指按照“道”行动而得到的名。“可名”的“名”,是动词,即“求得这个名”的意思;后面的“常名”,指常
——从通心理论角度解读《道德经》(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