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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门桥笔记(286)

2024-02-04 08:00阅读:
起诉前,你必须
明白的13种风险(1)
甲门桥笔记(286)


在各种经济、社会活动中,风险无处不在。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实现或受到侵犯,进而产生各类民事、商事纠纷。纠纷是商业风险和其他社会风险的一种表现,很多情况下是当事人缺少注意、处理不当的结果。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多种,权利的救济途径也有多样。诉讼就是其中之一。对于诉讼,同样存在风险,也可能会因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不当或其他原因而产生不利结果,以致难以达到预期目的,不能实现理想结局。
为了让大家充分了解诉讼风险,预知可能的裁判结果、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使大家能够明明白白“打官司”,以便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认真权衡,谨慎选择诉讼手段,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减少或避免诉讼风险,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讼累,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现将诉讼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超过诉讼时效风险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
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届满后原告起诉的案件,原告虽有起诉权,但如果被告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又无延长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及相关证据,原告将会丧失胜诉权即败诉。
二、诉讼费用交纳风险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甲门桥笔记(286)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三、上诉风险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诉的,只预交一份二审案件受理费;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
四、再审风险
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不服,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五、举证期限风险
在诉讼阶段,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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