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收到了法院的强制执行书,心里颇为愤闷,我明明是一个受害者,现在又面临无妄之灾——著作权侵权赔偿,心里一直平衡不了,半夜无数次惊醒,在百度上搜索与此案相关的点点滴滴,想为自己充点电。
我想申请再诉,由于我的缺席审判,执行官说我已经放弃了我的权力,还说也才两千多块钱,直接把罚款汇入法院账户把事情早点完结好了。
4月10日我拿着补充好的一些材料去面见的执行员,他说金额太小,起诉方不同意调解,让我认了,想解冻账户,唯一的方法就是缴纳罚金,我说我觉得自己很冤枉,他开导我说,你没看那些卡拉OK厅的为了一首歌面临的巨额赔偿,著作权知识产权这是有保护的,想不开也只能这样,为了两千多元罚款,上了失信名单,得不偿失,想想,我还是决定早日缴清罚款。
但我心底还是不服气,一会儿劝劝自己,不就两千多吗,何必较这个真呢?但说起被强制执行,我备感屈辱,觉得丢了尊严。
中间我没收到判决书,昨天下午我去了法院找主审法官现场提出申请复印份档案。期间和主审蒋法官谈话:我说我都没收到判决书,我都还蒙在鼓里,怎么突然就强制执行了,她说她们法院是最公平公正的,试着想法联系我,但是一直联系不上。我又问,我这个是二审终结了吗,她说只有一审没什么二审,说原告想要二审,要你赔偿金额四五千元,我这边给压下来了,判赔两千元,反复问我缴清了罚款没。我又问在企查查里面我查看到的不是有的和临沐有关系的同类案件才判赔500元。她说500元,怎么可能,你看你用了对方多少张照片?就如同第一次我拿着对方对我起诉书,写了一个反诉书,来面见她,她看到反诉两个字,说你还反诉他,你已经侵权了呀?我就感觉吧,自己有点象个罪不可赦的罪犯。
审判长把我要的材料《民事判决书》从电脑里打印出来递给我,我查看了下,有24张图片,就是同一款棉衣不同角度拍摄。我又问,原告提交了我用他们的照片有了多少收益没有,她说,这个他们也无需提交。审判长问我想干什么,我说,我要拿回被我退回的起诉状还有法院的判决书,因为至今我还不清楚,判决的内容是什么,我想理清楚一下。
这两天又搜索到有关上千户商家遭南妥电池告侵权的案例,我有点分不清,谁是
真正的受害者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反复地看着,思索着,眼睛干涩的很,但还想从某个地方找出一个让我能接受的答案来,或者找出一个能说服自己坚决不去上访不去诉求的理由来。
查询到,这类案件包括所有的案件,无论什么判决结果都有可能,法官也有可能对案件本身“错判”,最直接的原因是对案件事实或法律的错误认定和适用,完全不代表法官本身有“恶意”或违法行为。
所以,我执意要求的再审再判,是不是不符合程序,或者根本就是一个无耐而可笑又很自寻烦恼的一件事。现在此记录一下,或许这些内容只有我自己看到,但已足够,至少记录了我此刻的想法。人生之路有喜有悲,坦然接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