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会计培训教程》第一章
2017-08-22 16:59阅读:
第一章
教会会计基本理论概述
《教会会计培训教程》全书链接(点击进入)
第一节
完善教会会计基础工作
一、教会及其职能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规范我国一切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那么怎样的组织算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呢?
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同时具备三个特征:(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教堂或教会组织(两会)明显地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规定教会组织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会计报表。
2004年8月18日,国家财政部正式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财会[2004]7号),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对于规范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运营绩效和现金流量,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质量,增强公信力,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具有深远的意义。
教会组织作为爱的团体,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倡导互助互爱、推进公益事业、化解群众矛盾、保障信仰权利、扶持贫困信徒、探访软弱肢体、弘扬圣经真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政府联系信徒群众的纽带,是社会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发挥这些基本职能总是离不开财务,我们不能面对穷苦人发出“愿神赐福给你”的心愿,行动上却不肯施舍而袖手旁观。
财务工作是教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教会财务会计人员,要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乃是我们的基本职责。
二、教会会计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当前,我们基层教会会计工作中存在着较多的基本问题,特别是一些中小教会。这些问题其实是不成问题的问题,只要我们稍加重视就可以解决。可惜我们教会的负责同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我们的会计人员工作不够细心。
1、会计用品问题
有些教会没有配备必要的会计用品,有的配备不全。这些基本的用品有:记账凭证、差旅费报销单、工资表、账簿(存货明细账、三栏式明细账、九栏式明细账、十三栏式明细账、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实践中如果涉及银行的会计业务较少,可记在同一本账上,账簿封面注明诸如1-60页:现金账、61-100页银行账)、会计报表、凭证封面、账簿封面、报表封面、凭证盒、档案盒(用于存放账册、报表)、红色水笔、红蓝双色印油、有关戳记(借、贷、平、作废、附件、本月合计、累计、过次页、承前页、上年结转、结转下年、此笔作废)、胶水、剪刀、凭证账册装订线、针、小电钻(装订账册、报表用)。
不配备这些基本会计用品,账簿就比较零乱,不够美观。事实上,有的教会只在笔记簿上记记流水账,简直称不上是会计工作。
当然,个别大型教会,已经推行会计电算化的,则以上手工记账的会计用品,就没有必要了。
第二节
教会会计基本理论简介
我们根据会计基本理论,结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分以下几个方面对教会会计基本理论作些介绍:会计目标、核算基础、基本假设、基本原则、会计要素。
一、会计目标
教会会计目标是满足教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教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可能有以下各个方面:奉献者及一般信徒,两会及两会的会员教会对两会的会计信息需要,教会负责同工和主要管理人员、债权人、有关监管部门等。比如:
1、限定性奉献款提供者要求教会将奉献资金用于所限定的某些方面事工,因此他可能需要教会提供是否将资金用于指定的用途这方面的信息。
2、一般信徒可能要求教会以适当的方式公开财务信息,以了解神的家里财务是如何运作的。
3、两会有可能需要了解各会员教会的资金静态和动态资料,以利于规划整个区域教会事工的整体全面发展。
4、两会会员教会可能要求两会提供所缴会费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5、教会内部可能设立一些专题兴趣小组,以会费形式收取一定的小组经费用于为小组成员提供学习资料等,成员就有可能需要了解经费的使用情况。
6、教会负责同工和主要管理人员需要了解本教会收支概况和资产结构。
7、有借入资金的教会,其债权人可能需要了解教会的资产存量、债务负担、资金周转情况。
8、有关政府部门可能需要了解教会资金管理是否民主,财务是否向会众公开。
二、核算基础
所有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可以分为三类: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混合制。现在简单展开介绍一下:
1、收付实现制
它根据资金是否实际发生了收付作为入账的时间基础,而不问该笔收入或费用是否属于本会计期间。我国当前的国家行政单位采用的正是收付实现制。
2、权责发生制
它是根据收入或成本费用是否属于本期为原则判断会计业务的时间归属,而不管该笔收入或费用实际取得或支付了没有。这是世界上大多数企业、社会组织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基础。
比如教会在12月20日上交下一年度的两会经费,根据收付实现制,则作为本年度的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则作为下一年度的费用,而事实上是下一年度的费用。因此对于教会来说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更合理些。
所谓权是指权利,当拥有取得收入的权利时,就当确认收入并入账。
比如1月5日时,两会开具了收据,拟收取某教会已认可的本年度应上交的经费,教会由于交通不便,没有及时将现金送交两会,直到在3月15日将现金送交两会。对此两会在1月5日时就产生了权利,就应当立即确认本月的收入(应收全年经费÷12月),而不是等到3月15日才确认1月的收入,也不是将全年的收入全部在3月15日确认。
所谓责就是责任,当发生应当支付费用的责任时就要确认费用,而不是等到交付现金时才确认费用。
比如2015年年末,两会尚未向各教会收取本年度的会费,直到2016年2月10日才向各教堂收取上一年度的会费。在这个例子中,各教堂的会计,在2015年年末就应当提取并确认当年应当支付的会费,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在2016年2月10日实际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
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不应当将上一年度的费用推迟入账在下一年度,也不应当将下一年度的费用提前入账到上一年度。这个要求也包括任何不涉及费用的会计业务,比如采购存货,也都应当按时入账,不得因为尚未支付现金而等到实际付了现金才入账。
3、混合制
即同一个单位既有收付实现制,又有权责发生制。比如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同时对于经营性收支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成本和利润。
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我们教会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
三、基本假设
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是指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的合理界定。包括四个假设: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1、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假设是指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即会计业务的单位归属。它把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与其他一切单位或个人区分开来。本单位的会计业务在本单位入账,不是本单位的会计业务排除在外。
例如某教会办了一所教会学校,那么学校的日常会计业务就不能在教会入账,教会与他仅是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只在长期股权投资账上反映投资情况;而学校的各种各样的资金收付、资产购建、收入费用均在学校自己的账上反映。
区分会计主体,关键是看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独立的执照或者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简单地理解就是,要把一个主体与另一个主体分清楚。
如教会办“老人之家”、办商品生产经营企业、办孤儿院、医院等,凡是有独立执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财务上也不混合在一起的,均是另外一个单位了,不应当并在本教会核算。凡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核算的条件的,则并在本教会账上一起核算。
如教会设商品销售门市部,虽然门市部也有执照,但它是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财务上也不独立。因此不独立核算。这是会计主体假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分清责任的需要。
比如教会办的工厂因经营不善倒闭了,按照破产法以工厂全部财产清偿债务为界限,清偿不了的就不再清偿,不可能要求教会代为清偿破产债务。
具体到一些单据在入账时,我们发现,有的发票或收据连抬头都没有,这种没有执收或交款单位的单据,不能在教会入账。有的单据上写的交款人是某某人的名字,也不能在教会报销入账。这些都是会计主体所要求的。
2、持续经营
是在可预见的将来一段时间内,假设本单位将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发展下去,不存在停止经营的事。这关系到会计原则的采用、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业务的确认、会计计量的应用。
如果不能持续经营,那么就无法将应由以后负担的大笔费用分摊到以后会计期间;无法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分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法按存货的购入成本确认存货的价值,只能按变卖价格确认存货价值等。
3、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也称会计期间,是指将连续无间断的会计期间分为合理的时间间隔。合理是指各个间隔期前后相连、时间相等。这样就使会计人员能以按期组织会计核算、登记账簿、按期编制报表,使有关各方按期获得会计信息。
根据《会计法》,会计期间的划分是以公历起讫日期为准。如果没有会计分期假设,你教会一个月结账并编报一次,我教会3个月结账并编报一次,大家各行其是,以致各单位会计信息无法可比。
4、货币计量
是指会计核算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来计量、记录、报告教会的业务活动。《制度》规定外币业务较多的单位可以以外币为计量单位,但编报的报表必须折算为人民币。
其他计量单位只能起到辅助的计量作用,如面积、体积、长度、台、件等,因为货币具有最广泛的计量通用性。
教会的一切财产可以用货币表示,你不可能将所有的财产化为以面积、重量等任何其他的单位,即使你化出来了,人家也看不懂。
四、基本原则
教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12项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即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教会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现金流量。要求财务资料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能凭空估计。按照权责发生制,凡是涉及到确实需要估计入账的会计事项,也必须有理有据,附上计算依据或说明资料。
所以除了简单的内部账目调整及结转账目以外,大多数记账凭证都要求附上手续齐备、签字完整的原始凭证。
2、相关性原则
即要求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满足有关各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所以要求报表格式规范化、内容标准化,不管谁要了解信息,只要有权要求了解情况的人看了报表就能得到合适的回答。而不是让他们看了报表还是一头雾水无从知晓,以致于要么对教会财务运作产生怀疑,要么采取强制措施依法进行查账。
3、可比性原则
即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处理方法进行,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这个规定的处理方法有国家会计法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各级两会制订的会计制度、教会内部制订的会计制度等。
比如教会购入一架钢琴18000元。A教会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按月计提折旧;B教会购入同样的钢琴,却一次性记入当月的费用。因此A、B两教会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B教会没有按照国家颁布的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4、一贯性原则
也叫一致性原则,即教会会计核算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应当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变更的内容、理由、累计影响数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可比性原则强调的是本教会与外教会之间的横向比较;一贯性原则强调的是本教会内部各个会计期间的纵向比较。比如对存货的核算,本期采用个别计价法、下期采用全月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等,这种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做法,使前后各期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不利于保持会计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5、及时性原则
即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和拖延。一是要求收集会计信息及时,当经济业务发生时要及时收集各种单据。二是要求处理会计信息及时,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编制会计报表。三是传递会计信息及时,不能因为内部或外部的某些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入账、及时编报。
比如今年11月教会上交明年两会会费,由于时间未到而推到明年1月入账,这是不对的。应当作为“预付账款”入账,在明年分12个月,分期摊销进入费用。
再如会计人员认为年底可能比较忙或是堂委会急着要向信徒作全年收支通报,在12月初就提前结账,对12月份的收入估计入账。这种提前入账也是不对的。
有的教会出纳人员对上一年度或更早期间的单据,或因签字问题、或因款项未付问题,一直把交单据拿在手里,甚至以单据代替现金,这是严重的错误。
6、明晰性原则
也叫可理解性原则,即教会会计核算、账簿和编制的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它要求会计凭证、账簿记录清晰、准确、账簿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简洁完整、报表项目齐全、数字准确、勾稽关系清楚。
所以我们不能凭自己的意愿任意改变通行的会计语言,以致账簿、报表无法理解。而现在,有的教会会计人员自行一套,外人来看凭证、账簿或报表无法看懂。
7、配比原则
即同一会计期间内的收入与费用相互匹配。一是时间配比,当期的收入、费用记入当期,而不是前后各期混在一起,收支无法相对应;二是因果配比,要求收入与取得该收入的费用相对应。
这一原则对于经营性业务特别重要。如将商品销售收入与商品销售成本相配比等。比如你有“商品销售收入”科目,但是在所有的成本费用科目中没有对应的“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这是不根据配比原则设置会计科目,是不对的。
8、谨慎性原则
即要求重视资产、负债和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避免多计资产或收入、少计负债或费用。它要求对可能存在的资产或收入尽量不估计,对可能存在的负债或费用要充分考虑,适当地予以计量。这是保守的做法。目的是防止对资产或收入过于乐观,防止对可能存在的债务或费用支出掉以轻心。
如某人口头答应要给教会奉献多少资金,我们不能据此入账,只有到收到资金或是签了奉献协议时,方可据以入账。
又如教会对外担保,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不履行偿债义务,教会可能要承担连带偿还债务的责任,就要对这种可能的债务要作为“预计负债”充分确认并入账,而不能等到债务人宣告破产被法院接管,以剩余财产清偿债务后再确认损失。
再如教会某一简易旧房在台风中倒塌,会计就要及时将该旧房从固定资产账上转入固定资产清理,避免报出来的报表上,已经没有价值的固定资产还留在固定资产原价内,造成资产的高估或多记。
9、历史成本原则
即要求教会取得财产入账时采用实际成本计量。当无法确定财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时,可以以公允价值入账,作为历史成本计量不足之处的补充。
历史成本原则要求教会尽量以有关单据为入账依据,当没有交易单据时,要按公认的价值适当确认入账。公允价值是指:当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的市场时,以市场价为参考;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活跃市场时,以重新购置相同资产的成本或现值为参考。重置价值是指重新购置相同资产的成本支出;现值是指未来一定时期内资产的各期收益按某利率折算的现在价值(这种计算比较复杂,在此不加讨论)。
如教会收到没有发票的物资奉献时,就要组织有关同工对该物资进行适当的估价入账;又如财产盘点溢余时或教会全面建账时,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认价值并入账,也要适当估价。
注:盘点建账时,存货应当按照成新程度确定的净值入账,固定资产按照当时购置时的情况估价,按照成新程度确定累计折旧,以便登记累计折旧明细账。
10、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即要求合理划分当期费用和应当资本化的支出。如果将应当费用化的支出予以资本化,就会多计了资产,少计了当期费用;如果将应当资本化的支出费用化,就会多计了当期费用,少计了资产。
比如教会建了一间房子,你作为当期费用入账,就会多计当期费用,少计了教会拥有的房屋这一固定资产,而事实上房屋将长期为教会所用,全部建造成本作为当期费用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同样将应当费用化的支出作为资产也是不对的。如教会对外提供限定性奉献或救济,一次性支出5万元。这5万元虽然对教会来说有权要求对方按照指定的用途使用,但资金已经不属于本教会,所以应当费用化,即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入账,而不是作为一项“应收账款”或其他形式的资产。因为这笔资金不再为教会拥有或控制,不再为本教会带来经济利益,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了。
11、重要性原则
是指对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判断会计信息的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对于不具有上述影响的非重要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不误导会计信息使用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处理。
这是为了避免会计处理过程过于麻烦,增加工作量。但是一些基本业务、基本程序不能一概为了方便而简化它,比如存货、固定资产不记账、折旧不计提、重要的费用不分摊、明显不属于本年度的收入或费用记在本年度账内、月底收入、成本费用不结转等,这些都是不可简化也不可省略的。
重要性原则的具体使用,还得由会计人员结合本教会的实际情况加以职业判断。比如教会购买一台小设备价值1050元,由于这项设备对于小教会来说是比较重要的设备,所以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记入“存货”账上,在一定期限内分期摊销。对于一些比较大的教会,如果购置这样一件设备花这点钱算不了什么,教会里也没有大量同类的设备,其会计人员可以结合本教会的特点,一次性予以费用化,进入当期费用。
1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要求会计核算以交易或事项的实质进行,而不是按照法律的形式进行。由于会计业务有时发生的实质与外在的法律形式不一致,这时就要以实质为准组织会计核算。
比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照形式,它不是本单位的资产;按照实质,它是本单位的一项融资活动,目的是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取得资产使用权,最终拥有资产或是基本上拥有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入方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租出方作为长期债权入账。
又如教会建造房产,工程完工时,可能因某些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竣工手续、无法取得验收报告,但由于工程已基本上达到了可使用状态或者实质上已经投入了使用。那么根据此原则,我们要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账,并于次月起按正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待日后办理竣工验收后,有价值出入的,再调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在同一年度内的,可以追溯调整当年的累计折旧,即补提或减提因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折旧变动。如果调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发生在以后年度,则对以前年度的累计折旧不作追溯调整,只是在入账价值调整的次月起,以后按新的固定账面净值和余下的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再如,教堂附近要建一座小桥,当地村委出面,号召周边工厂企业、有关单位共同出资修建这座小桥。本教会参与各方商量后,同意出资五分之一,支付四万元。这件事中,按照形式,是各方共同出资造桥,是合资购建一项固定资产;但按照实质,是教会对公益事业的捐款,是一项奉献支出。所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当教会收到村委开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时,就应当立即费用化处理。
五、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指对会计核算对象的基本分类。由于教会不像企业,要求核算所有者权益和利润,因些没有所有者权益、利润这两个会计要素。由于教会是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因此也没有事业单位会计中的支出这一会计要素(支出是不分会计期间的,收付实现制下的开支;费用是区分了会计期间的,权责发生制下的开支)。
教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前三项是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是某一时点上的静态存量情况,用公式表示为:资产=负债+净资产。等式右方统称为权益,负债是债权人权益,净资产是所有者权益,因而我们得到:资产=权益;
后两项反映业务活动情况的会计要素,是某一时期(或时段)内的动态累计情况,用公式表示为:收入–费用=净资产变动额。
月底,教会在结转收入、费用后,资产=负债+净资产;在月中的任一时点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资产按流动性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受托代理资产。
负债按照偿还期的长短或偿还和支付的迫切性可以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净资产按照是否有约束条件可以分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和限定性净资产。
具体的内容将在下文展开论述。会计要素的基本内容见第二章。各会计要素及其细分(就是会计科目)在报表上的分布见附录中各报表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