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许维(头头是道泛文化产业基金董事)
最近经常被问起这个问题:“您主要看哪些方向的项目?”
我:“文化娱乐和消费升级。”
表面看起来,我似乎说了两个行业。但仔细想想,其实他们就是一个行业,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文化娱乐这个大的范畴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版权类内容,以电视剧、电影、综艺为主要产品,这部分内容由于投入成本高,参与者多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另一部分是PGC、UGC类内容,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自媒体、网生内容,他们才是内容创业的主力军。
版权类内容的变现方式比较直接,要么是电视台、视频网站为版权买单,要么是观众为票房买单,要么是企业为冠名赞助买单,基本上是轻资产变现的模式。
而PGC、UGC类内容的变现则比较复杂。版权售卖这项不说基本没有,也是寥寥无几,很少有机构愿意为PUGC内容的版权付费;广告是最主流的变现模式,对于单打独斗或者小规模的团队来说,倒也是投入产出比非常不错的生意,但如果想要放大收入规模,广告模式的天花板就会出现——广告位不是无限供给的;因此,最具野心的内容创业公司普遍都会寻求更加直接的变现方式——付费内容、电商零售、自有品牌商品或服务,而这些业务,其实就跨入了“消费升级”的范畴了。
再从消费升级这一端来看。消费这个行业以前和内容生产基本上是不沾边的,广告、PR肯定会做,但那和内容完全是两码事,一个广告可以放一年,PR稿也是生硬的一眼就能被看出来。对传统的消费行业来说,流量来自线下人流或在线广告,简单说跟房地产行业的铁律是一致的——“地段、地段、地段”。只要有好的位置,自然就不愁流量。遥想当年,谁能买到淘宝首页焦点图的广告位,就意味着买到了真金白银的收入。
然而,当微博、微信把整个互联网行业从
最近经常被问起这个问题:“您主要看哪些方向的项目?”
我:“文化娱乐和消费升级。”
表面看起来,我似乎说了两个行业。但仔细想想,其实他们就是一个行业,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文化娱乐这个大的范畴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版权类内容,以电视剧、电影、综艺为主要产品,这部分内容由于投入成本高,参与者多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另一部分是PGC、UGC类内容,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自媒体、网生内容,他们才是内容创业的主力军。
版权类内容的变现方式比较直接,要么是电视台、视频网站为版权买单,要么是观众为票房买单,要么是企业为冠名赞助买单,基本上是轻资产变现的模式。
而PGC、UGC类内容的变现则比较复杂。版权售卖这项不说基本没有,也是寥寥无几,很少有机构愿意为PUGC内容的版权付费;广告是最主流的变现模式,对于单打独斗或者小规模的团队来说,倒也是投入产出比非常不错的生意,但如果想要放大收入规模,广告模式的天花板就会出现——广告位不是无限供给的;因此,最具野心的内容创业公司普遍都会寻求更加直接的变现方式——付费内容、电商零售、自有品牌商品或服务,而这些业务,其实就跨入了“消费升级”的范畴了。
再从消费升级这一端来看。消费这个行业以前和内容生产基本上是不沾边的,广告、PR肯定会做,但那和内容完全是两码事,一个广告可以放一年,PR稿也是生硬的一眼就能被看出来。对传统的消费行业来说,流量来自线下人流或在线广告,简单说跟房地产行业的铁律是一致的——“地段、地段、地段”。只要有好的位置,自然就不愁流量。遥想当年,谁能买到淘宝首页焦点图的广告位,就意味着买到了真金白银的收入。
然而,当微博、微信把整个互联网行业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