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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案家属垫付了一审诉讼费

2026-03-23 09:48阅读:
帮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案家属垫付了一审诉讼费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2026年2月28日午时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手机短信息,里面有文书链接。
打开一看是交纳一审诉讼费用通知书。五元诉讼费。我立即扫码二维码缴费支付五元成功。
立即把交费通知和诉讼费用缴纳完成均截图发给了客户及家属们。
武汉市洪山区一案系工亡起诉确认劳动关系官司一审。只有确认了劳动关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亡或因工死亡。
有时候,我们律师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也可以在适当时为当事人或其家属预先垫付小额的诉讼费。
另外,若我们代理律师不打算为当事人或其家属垫付小额诉讼费的话,那就要在第一时间立即告知当事人或其家属及时交纳诉讼费并告知家属不及时缴纳诉讼费的法律后果。

一般民事案件,若原告一方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的话,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一般民事案件撤诉后三年之内当事人还可以另行起诉。
但是若是遇到了劳动争议前置的案件,对劳动争议案件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审不缴纳诉讼费的话,法院按照撤诉处理后,原告就丧失了诉权,不能再起诉了!这个后果有时非常严重。
在此需要提醒我们律师同行的是:
我们律师若是收到诉讼费缴纳通知,要么我们代理律师立即自行帮助当事人垫付,要么立即告知当事人或其家属自行缴费,两者必居其一。
有时候,有的律师收到了劳动争议案法院诉讼费缴纳通知后,既不愿意帮助垫付,因为工作疏忽,也没有立即告知当事人或其家属自行缴费的,导致法院裁定撤诉后当事人或其家属丧失诉权的严重后果。这样,有时会给律师和律所后续带来非常大的执业风险。
好像在去年,也就是2025年网上看到一个广东省某律所的律师代理一个劳动争议案一审诉讼程序,律师在收到法院缴纳诉讼费通知后,一是没有帮当事人垫付缴纳五元或十元诉讼费,二是没有立即及时告知当事人予以缴纳诉讼费。后导致该案法院裁定撤诉,裁定撤诉后原告当事人一方就彻底丧失了诉权。这样,严重的后果是,当事人状告广东某律师事务所索赔100余万元,好像一审判决律所败诉。
所以,我们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或者劳动工伤案,必须非常认真地对待一审诉讼费缴纳一事。若是因为我们律师疏忽导致当事人或其家属一审因为未缴纳诉讼费丧失了诉权,后果有时真的非常严重!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485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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