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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让见义勇为的英雄在天堂不再寂寞?

2009-07-14 10:07阅读:
来自《兰州晨报》的消息:7月11日,兰化304农林公司花庄农场场长吴静纵身跃入5米深的水塘救出落水妇女,自己却溺水身亡。在此后的两天内,吴静的家人期待着能够得到有关部门最基本的认可,然而,回应他们的却是死一般的沉默。因吴静所在的农林公司在转租以前隶属于兰化304厂,家属先联系了该厂,但被告知,林场已经租赁给他人,关系也已经转出,因此吴静溺水身亡与该厂无关;吴静的家人又找到目前承租该农林公司的吉林八家子林业局,但该局负责人表示,他们仅仅租赁了农林公司的场地,吴静的关系并不在该局,因此无法负责。农林公司行政划分所在的花庄镇听说吴静的事情后,也没有任何反应。
截至7月13日,英雄的遗体已经停放了3天,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家人只能将其送往华林山火化。当华林山殡葬所的灵车将吴静的遗体运出花庄镇苏家寺村时,只有该村村民夹道送行,默默垂泪。
谁能让见义勇为的英雄在天堂不再寂寞?

英雄女儿泪送父亲
谁能让见义勇为的英雄在天堂不再寂寞?
村民默默相送

舍生取义,见义勇为,原本应该得到人们的尊重,然而吴静似乎成了“烫手的山芋”,涉及吴静隶属关系的相关单位都竭力回避和吴静的关系。
本人观点:当前社会,见义勇为实属难能可贵,我们应当尊重和保护在见义勇为过程中牺牲的英雄的利益,这样才能形成和谐的社会秩序,而不能对逝去的英雄毫无感情,让他们的家属和亲人寒心。值得欣慰的是被救者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失去家庭支柱的家属,这让人很感动。在送英雄到天堂的路上,村民们自发组织来悼念英雄。
在我们社会体系中,国家、家庭、个人、组织相互影响,共同支撑社会运转。在这一事件中,企业和相关单位相互推诿,都不愿意承担责任,一方面企业和单位不想管与自己无关的事件,耗时又耗力。另一方面他们不愿意支出经济去补偿他人。出现这种尴尬局面,让人多少有点寒心。
本人希望,社会有爱心有责任的相关人士,从法律、道德等方面展开讨论。究竟是什么原因出现这样的局面,又怎么样来改变这种现状?
原文:http://lzcb.gansudaily.com.cn/system/2009/07/14/0111735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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