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8月被任命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后,马俊飞最头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钱。
相比赚钱的本事,马俊飞实在不会藏钱。从呼和浩特到北京,马俊飞又是购房又是租房,在挥之不去的恐惧中,金条、美元、欧元、价值不菲的收藏品,逐渐堆满了两所房子,直至2011年6月案发。
2013年12月底,马俊飞因为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上述两罪赃款合计超过1.3亿元。以其任职的22个月计算,马俊飞每月平均受贿近600万元,每天近20万元,每小时受贿近万元。
而随着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以及马俊飞等人案件的宣判,铁路腐败系列案件也进入“第三季”:集中宣判期。窝案共有12名重要官员落马,12名前高官也将在悔恨和遗憾中度过后半生。
2009年8月,44岁的呼和浩特人马俊飞被任命为呼市铁路局副局长,主管运输生产。
当年9月,马俊飞上任不到一个月,内蒙古汇能集团通汇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永明便找到他。经过一番“撮合”,赵永明承诺每月向马俊飞“进贡”5万美元,马俊飞的任务是为赵的公司提高铁路计划的兑现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