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奇想,每天与我朝夕相处,耳鬓厮磨的竟然不是我的爱人!这话令人惊诧、不解。
这话一点不夸张,毫无哗众取宠的意思。依习惯思维而论,读者的第一反应一定是:不是自己是爱人?那会是谁?这里貌似有点偷梁换柱的嫌疑。我要是说出来,估计有人会不屑,或者抡起板砖狂拍过来。
与我最亲密无间,最忠实相伴的实际上不是人,而是我的手机!除了拒绝现代化设施的人外,拥有手机的人中很多如我,一天都离不开他。手机的功能不仅是通话设备,还是我的钟表,我的摄影、摄像、录音设备,我的上网工具,我的笔记本,我的收音机,我的字典,我的U盘……
我已经离不开手机了,而且是24小时开机。我从来没有对手机动过感情,没有恋物癖,也没有施虐心理,好像我的手机应该就是这样的奴仆,百依百顺,任劳任怨。令我欣慰的是,我从来不会因为暴躁失控拿手机出气,不会把自己的怨恨、怒气转嫁给无辜的他。
粗算一下我用过的手机也有几个了,除了一部是不慎掉了被人顺走外,其余的都是因各种原因被我抛弃了。我不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但我还是换了几个手机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不管电子产品短寿的消费理念宣传的多么众所周知,想想也真是挺残忍的。
女人如衣裳,这话我不喜欢,但我又不得不接受现实。手机的命运还不如女人。也许,有人会说,手机不是人,没有可比性。但我不这么认为,很多时候,在我们看来没有生命的东西,也是有其生命的,也是有其自身价值的,这里还不包括那些赋予了特殊价值的信物。
一部手机被我们看中,领回家来,与我们朝夕相处,给我们提供服务,给我们带来欢愉,作为现代信息的载体,其价值真是难以列举、评估,更不用说那些有特殊功能,特殊意义的手机了。最让我们放心的是,他离我们最近,而我们不担心他会突然移情别恋,不担心他会随时翻脸,我们不用看他的脸色过日子,不用强颜欢笑,不用虚伪做作,无需逢场作戏。
世人不容的清规戒律在
这话一点不夸张,毫无哗众取宠的意思。依习惯思维而论,读者的第一反应一定是:不是自己是爱人?那会是谁?这里貌似有点偷梁换柱的嫌疑。我要是说出来,估计有人会不屑,或者抡起板砖狂拍过来。
与我最亲密无间,最忠实相伴的实际上不是人,而是我的手机!除了拒绝现代化设施的人外,拥有手机的人中很多如我,一天都离不开他。手机的功能不仅是通话设备,还是我的钟表,我的摄影、摄像、录音设备,我的上网工具,我的笔记本,我的收音机,我的字典,我的U盘……
我已经离不开手机了,而且是24小时开机。我从来没有对手机动过感情,没有恋物癖,也没有施虐心理,好像我的手机应该就是这样的奴仆,百依百顺,任劳任怨。令我欣慰的是,我从来不会因为暴躁失控拿手机出气,不会把自己的怨恨、怒气转嫁给无辜的他。
粗算一下我用过的手机也有几个了,除了一部是不慎掉了被人顺走外,其余的都是因各种原因被我抛弃了。我不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但我还是换了几个手机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不管电子产品短寿的消费理念宣传的多么众所周知,想想也真是挺残忍的。
女人如衣裳,这话我不喜欢,但我又不得不接受现实。手机的命运还不如女人。也许,有人会说,手机不是人,没有可比性。但我不这么认为,很多时候,在我们看来没有生命的东西,也是有其生命的,也是有其自身价值的,这里还不包括那些赋予了特殊价值的信物。
一部手机被我们看中,领回家来,与我们朝夕相处,给我们提供服务,给我们带来欢愉,作为现代信息的载体,其价值真是难以列举、评估,更不用说那些有特殊功能,特殊意义的手机了。最让我们放心的是,他离我们最近,而我们不担心他会突然移情别恋,不担心他会随时翻脸,我们不用看他的脸色过日子,不用强颜欢笑,不用虚伪做作,无需逢场作戏。
世人不容的清规戒律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