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种理论的共性与区别
布坎南俱乐部的形成同样是一种以足投票,而蒂布特以足投票形成的均衡社区,也可看成是一种俱乐部,二者的区别在于:(1)蒂布特的以足投票显示的是对地方公共物品的偏好,这一地方性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更接近于纯公共物品;布坎南的俱乐部显示了对非纯公共物品的偏好,这里的非纯公共物品具有排他性。(2)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定不存在规模经济,地方公共物品的生产使规模收益始终不变,布坎南的俱乐部正好相反。(3)蒂布特社区要有效率地提供多种产品,布坎南社区只提供一种产品,如游泳池,图书馆等。(4)蒂布特社区中的公共物品是固定的,由外生因素决定,可供居民们自由选择,而布坎南的俱乐部物品是不固定的,俱乐部规模的确定包括着物品量与成员数的同时决策。(5)蒂布特社区中人口是无限的,居民们可以通过自由迁移找到自己偏好的社区。而布坎南俱乐部的人口是有限的。成员数不能无限扩大,否则俱乐部成员的效用会达到最低。
同时,二者又是相联系的,应该说,可以把蒂布特的地方政府模型看作是布坎南“俱乐部理论”的原初范例。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1)蒂布特的社区与布坎南的俱乐部都假定同质的成员同等分摊成本。(2)社区与俱乐部是否最优取决于其成员的观点。社区居民通过以足投票来寻找自己满意的社区,这里个人偏好是占主导地位的,其他因素是既定的。同样俱乐部假如过于拥挤,效用降低,也会引起成员不满;而选择其他俱乐部。
二、两种理论的简评
与多数通过规则的不足、一致性原则的乌托邦本质相比,布坎南的俱乐部和蒂布特的以足投票,似乎人们分成有相同志趣的群体,就能完成显示个人偏好的任务。由于公共选择的任务是显示对公共物品的个人偏好,俱乐部的形成和以足投票部分地解决了公共选择的问题,其方法是限制其选择范围。
布坎南的“俱乐部”理论是论证地方分权合理性的基础,他的俱乐部为国家理
布坎南俱乐部的形成同样是一种以足投票,而蒂布特以足投票形成的均衡社区,也可看成是一种俱乐部,二者的区别在于:(1)蒂布特的以足投票显示的是对地方公共物品的偏好,这一地方性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更接近于纯公共物品;布坎南的俱乐部显示了对非纯公共物品的偏好,这里的非纯公共物品具有排他性。(2)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定不存在规模经济,地方公共物品的生产使规模收益始终不变,布坎南的俱乐部正好相反。(3)蒂布特社区要有效率地提供多种产品,布坎南社区只提供一种产品,如游泳池,图书馆等。(4)蒂布特社区中的公共物品是固定的,由外生因素决定,可供居民们自由选择,而布坎南的俱乐部物品是不固定的,俱乐部规模的确定包括着物品量与成员数的同时决策。(5)蒂布特社区中人口是无限的,居民们可以通过自由迁移找到自己偏好的社区。而布坎南俱乐部的人口是有限的。成员数不能无限扩大,否则俱乐部成员的效用会达到最低。
同时,二者又是相联系的,应该说,可以把蒂布特的地方政府模型看作是布坎南“俱乐部理论”的原初范例。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1)蒂布特的社区与布坎南的俱乐部都假定同质的成员同等分摊成本。(2)社区与俱乐部是否最优取决于其成员的观点。社区居民通过以足投票来寻找自己满意的社区,这里个人偏好是占主导地位的,其他因素是既定的。同样俱乐部假如过于拥挤,效用降低,也会引起成员不满;而选择其他俱乐部。
二、两种理论的简评
与多数通过规则的不足、一致性原则的乌托邦本质相比,布坎南的俱乐部和蒂布特的以足投票,似乎人们分成有相同志趣的群体,就能完成显示个人偏好的任务。由于公共选择的任务是显示对公共物品的个人偏好,俱乐部的形成和以足投票部分地解决了公共选择的问题,其方法是限制其选择范围。
布坎南的“俱乐部”理论是论证地方分权合理性的基础,他的俱乐部为国家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