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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本道德经第二十五章:(道经25)

2020-06-16 22:19阅读: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1。寂呵寥呵2,独立而不改3,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4。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5。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6。国中有四大,而王居7一焉。人法8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9


译文:
有个东西混沌而成,在天地产生之前就已经产生。寂静啊,空旷啊,它独立存在,亘古不变,可以作为天地的根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给它取字叫“道”,我勉强给它取名叫“大”。大到极限于是消失,消失于是背离,背离于是返回,物极则必反。大道,天道,地道,王也有王道,邦国之中有四个道,而王道占据其一。人道效法地道的规律和法则,地道效法天道的规律和法则,天道效法大道的规律和法则,大道的规律和法则本来
就是这样。
注释:
1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①混,混合;混沌。宇宙形成前元气未分的状态。《文选•班固〈幽通赋〉》:「道混成而自然兮,术同原而分流。」李善注引曹大家曰:「大道神明,混沌而成。」
2 寂呵寥呵:①寂,寂静。《说文》:「寂,无人声。」②寥,空虚无形;空旷。王弼注:「寥者,空无形。」
3 独立而不改:孤独地存在从不改变。①独,单独;一。《诗·邶风·击鼓》:我独南行。②立,存在。《战国策燕策三》:「燕秦不两立,愿先生留意也。」③改,本义:改变。《说文》:「改,更也。」
4 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字,取表字。《左传•隐公八年》:「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杜预注:「诸侯位卑不得赐姓,故其臣因氏其王父字。」②曰,叫做;称为。③大老子给此物取名“大道”,即道经第一章的“恒道”之名。
5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物极必反。①大,极。《诗•鲁颂•閟宫》:「奄有龟蒙,遂荒大东。」郑玄笺:「大东,极东,海邦近海之国也。」曰,介詞。爰;于是。,消失;消亡。《正韵》:「逝,亡也。」《前汉·司马迁传》:「长逝者魂魄。」④远,背离;违背。《方言》卷六:「伆、邈,离也。谓之越,或谓之远,吴越曰伆。」郭璞注:「谓乖离也。」《汉书公孙弘传》:「故法不远义,则民服而不离。」颜师古注:「远,违也。」汉·徐干《中论·考伪》:「文同而实违,貌合而情远。」⑤,通「返」返回;回归。《书·五子之歌》:「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
6 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大”是“道”的名称,因此,所列四“大”即是四“道”。老子对“大”的论述是铺垫,重点是要引出“王道”,所以才说“王亦大”而不直言“王大”,即强调“王也有其道”。天道,天的规律和法则。《易·系辞下》:「《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地道,地的规律和法则。《易·谦》:「《彖》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王道,统治者的规律和法则。《书·洪范》:「无偏无党,王道荡荡。」
7 居:占,占据。
8 人法地:①人道,为人之道。《易系辞下》:「有天道焉,有人道焉。」②法:仿效,效法。《易·系辞上》:「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
道法自然:①法,标准;法则。《易·系辞上》:「制而用之谓之法。」孔颖达疏:「言圣人裁制其物而施用之,垂为模范,故云谓之法。」②自,自我;本来汉·王充《论衡》:「人之死生自有长短,不在操行善恶也。」《春秋公羊传注疏昭公卷二十二》:「楚杀其大夫屈申。」疏:「人之尊卑,自有差等。」,如此,这样,那样。《荀子•劝学》: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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