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发布;7月23日,发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7月25日,《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不到一周时间,保监会为保险资金投资打开了三扇窗户。
7月19日:“投资债券”
日前,保监会以保监发(2012)58号印发《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资质条件、政府债券和准政府债券、企业(公司)债券、投资规范、风险控制、监督管理、附则8章38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增加投资品种。增加了混合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可投资品种基本覆盖了现有市场公开发行的品种;二是调整投资比例。提高了无担保债券投资上限,保留了单品种比例限制,强化了交易对手、关联企业和分散化要求;三是适度放宽发行限制。结合市场需要,在原有公开招标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符合规定的簿记建档方式,放松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限制;四是加强风险管控。明确了发行人资质,统一信用评级,规范担保方式,强调内部评级的约束力,建立了偏离度评估制度,增强了偿付能力预警机制。
保险资金债券投资最早起于国债和金融债投资,2003-2005年是保险债券投资发展的第一阶段,这期间保监会主要放开企业债和次级债的投资。保监会先后放开保险公司投资中央企业债券、企业债券、银行定期次级债务、可转换公司债券、保险公司定期次级债务。投资比例也呈现扩大局面。2009年债券投资改革主要剑指无担保企业债,这期间保险公司投资债券比例逐渐扩大,企业(公司)债券比例由上季末总资产的30%扩大到40%。保险公司可以投资公开招标发行的无担保企业债,投资无担保企业债余额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15%,并且规定偿付能力小于150%的企业不得投资无担保企业债。今年开始步入全面
7月19日:“投资债券”
日前,保监会以保监发(2012)58号印发《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资质条件、政府债券和准政府债券、企业(公司)债券、投资规范、风险控制、监督管理、附则8章38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增加投资品种。增加了混合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可投资品种基本覆盖了现有市场公开发行的品种;二是调整投资比例。提高了无担保债券投资上限,保留了单品种比例限制,强化了交易对手、关联企业和分散化要求;三是适度放宽发行限制。结合市场需要,在原有公开招标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符合规定的簿记建档方式,放松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限制;四是加强风险管控。明确了发行人资质,统一信用评级,规范担保方式,强调内部评级的约束力,建立了偏离度评估制度,增强了偿付能力预警机制。
保险资金债券投资最早起于国债和金融债投资,2003-2005年是保险债券投资发展的第一阶段,这期间保监会主要放开企业债和次级债的投资。保监会先后放开保险公司投资中央企业债券、企业债券、银行定期次级债务、可转换公司债券、保险公司定期次级债务。投资比例也呈现扩大局面。2009年债券投资改革主要剑指无担保企业债,这期间保险公司投资债券比例逐渐扩大,企业(公司)债券比例由上季末总资产的30%扩大到40%。保险公司可以投资公开招标发行的无担保企业债,投资无担保企业债余额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15%,并且规定偿付能力小于150%的企业不得投资无担保企业债。今年开始步入全面
